“对。迷之森林有一种兔子,名为金光兔。金光兔全身金色的皮毛。但是双耳却是白色。这种兔子不像其他灵兽,本身丝毫不会吸收灵气,但是却是天生的速度极其快,跑动起来非常的迅捷,仿佛一道金色的光在眼前闪过,故名为金光兔。一般的修炼者都是看到一道金光闪过,就不见了金光兔的身影,因此极难捕捉。但是一旦捉到,就可以高价卖给倚春居,可以卖出极高的价格。可想而知捕捉的难度是有多大。即使是灵境初期,中期,甚至后期,想要捕捉这种兔子都不容易。”
“上天把一扇门关上的同时,却会为你打开一扇窗。金光兔虽然无法吸收灵气,但是却赋予了它这种远超一般灵兽的速度。因此在灵兽纵横的迷之森林也得以生存下去。”
“就好像我,上天给了我糟糕透顶的天赋,却赋予了我帅气无比的外表有失有得,万物平衡”
徐二觉:“”
“获取食材难只是第一道关卡。获得这种食材后,其他的全部不要,只要它最美味的两个耳朵上的肉。把毛剔除清洗干净然后用油稍微焗一下,和各种调味以及珍贵草药甚至灵植等以固定的比例混合,加入各种防腐保鲜的调料,放在特制的容器中。经七七四十九天后取出来,厨师用刀切成片,每一片的大小和重量都有严格的限制,要绝对相似,不能超出太多,再配以倚春居的独家秘方作料,取些许无根之水,天地精华混合放入锅中焖煮。然后放入经过精雕细琢成各种样子的水豆腐内部,充分吸收兔肉的香气精华。再经过一百零八道复杂的工序,才最终制成。故名为金屋藏娇。”
徐二觉奇道:“你知道得挺清楚的啊。”
余笙看白痴一样看着徐二觉:“废话。倚春居都把制作方法公开了,以此吸引食客品尝。你不会才知道吧?不过即使公开别人也无法模仿。因为工序细节和配比等关键信息并没有透露,而且别人也没有它的独家秘方。这就是倚春居的高明之处啊。抛出一个噱头吸引你们的好奇心,等到你们真正品尝这种美味就会深深沦陷其中不可自拔,乖乖给钱对方。这做生意的手段真是高明。别人还无法模仿,没有人和他竞争,垄断真是罪恶啊。”
“余骚包,你懂啥子哦。不这样怎么显得金屋藏娇的珍贵和美味。不这样怎么可能吸引这么多人?”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余笙霍然转身,怒声道:“你说谁是骚包?”
徐二觉也是眉毛一掀,有点意外,谁这么大胆公然挤兑他的舍友?转身看去。想看看是谁,竟然敢说他的舍友是骚包。必须得狠狠地赞美对方啊。说得太对了啊,眼光真不错,快赶上我了,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深得我心啊……
徐二觉打量起对面的男子。生得五大三粗,穿着一件墨色劲装,腰间绑着一根天蓝色仙花纹锦带,一头乌黑茂密的长发,双目炯炯有神。身上的肌肉夸张地隆起,露出恐怖的肌肉轮廓。感应了一下他的气息,境界在先天初期。
“原来是你,王天,”余笙讥讽道:“怎么,在我舍友申公屠手下撑不过一招,有什么指教啊?你们王氏四兄弟,我余笙真是佩服得紧啊。”
王天对于余笙的讥讽不以为意,嘿嘿笑道:“要不咱们过几招?在申公屠手下我过不了一招,但在你手下就未可知了。你也就后天而已,也敢在我面前嘚瑟。”随即他上上下下打量着徐二觉,出声问道:“这位是?”
“是我新的舍友,徐二觉。怎么,想讨教几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