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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买衣服

那个时代很多地方不通车,你能怎么办,不靠双脚走去,还能怎么办?直到二十一世纪公共交通异常发达的时代,厂里许多老人家还是依靠着老习惯,从301厂去江城市,十多公里,走路去走路回的。

厂里买锅碗瓢盆或者针头线脑之类的东西,大都不会去市里买,主要也是基于去市里的公交车少人挤,而且耗时过长,不管你办什么大事小情,只要去一趟市里,至少说也得折腾几个小时,随随便便,小半天便搭进去了。

所以云集镇上的百货商场和集市就显出它的好处来,地方不远,又能满足大家的基本生活诉求,云集镇自然成了301厂职工家属的首选之地。

袁野兴致勃勃地跟着李梅走了一路,开始还觉得十分新奇,毕竟是满目所见,尽是八十年代的风物,几十年不见了,怪想念的。

看了十多分钟后,便一眼也不愿多看了。那个时代的街景真没什么可看的,所谓的镇子,不过就是一纵一横两条主街罢了,街边一溜趟除了灰扑扑的没有粉刷过的瓦房,还有大量更加丑陋的土坯房,再有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百货商场,就矗立在十字路口处,位置十分显耀。

百货商场是一栋很大的建筑,占地足有七八百平方的面积,外面高大的墙壁斑驳不堪,灰头土脸的,整个一不修边幅,没有后世常见硕大而耀眼的地板砖,粗壮似象腿的廊柱,透亮如镜的落地窗,一束一束明晃晃的射灯。

这里什么都没有,当然里面的东西就更没有什么可看的。品类虽然很多,却与后世的琳琅满目有着巨大的差距。

袁野抱着小月月,无聊地跟在后面,甘当背景板,前面几个女人但凡看到什么,都会聚拢上去,瞧个半天。

袁野身累心也累,两眼无神,双腿有如铅注一般缓慢跟着大部队。他发现,与一群女人上街,委实不是一件明智之举。

进了商场,但见半人高的玻璃柜台顺墙一字排开,成衣、布匹、书本、锅碗各类商品或摆放在柜台里,或挂在后面的墙壁上,售货员则站在柜台前,端着一张脸,一副爱理不理的晚娘样儿。

不知道为什么,国营单位的售货员售票员等各类服务人员的脾气大都跟大爷似的,服务态度差级差,作为顾客,说他两句,他还不爱听,当场便跟你吵个把小时,甚或至于大打出手。

这种普遍现象一直困扰着国营服务单位,备受顾客的诟病,却屡教不改。

在他们看来,做好做坏,于她们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大不了,换个地方,继续当中国的领导阶级。

袁野曾经听说过,有的人将毛活带到商场,一边打着毛活,一边上班或者带点瓜子点心之类的吃食,像开茶话会一样,几个营业员聚在一处无所顾忌地聊着天,一边看着过往的人群,等着下班时间的到来,总之在八十年代的职场,会出现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事情。

几个女人来到卖衣服的柜台前,便热情似火的围了上去,袁野随意扫了几眼,有点撑不住。

这个老太太的审美真的成问题,所选的衣服太辣眼睛了,都选的是什么啊,大红的花,大绿的叶,老娘她这是把她们当绿色植物打扮呢!

她们的审美真的还停留在农村,真的是不忍卒视,就她给儿女买的衣服,袁野不住地叹气,叹气,叹气。

袁野实在看不下去了,多嘴说了一句,“妈,你这都选的是什么啊?!”

他自认为自己的审美也不怎么灵光,四十多年了,从来没有什么太大的长进,但是有一点,他比当代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终究后世看网络看电视看身边的阅历在那儿摆着哪,对付这几个女人还是够够的。

他一直崇尚极简风格,身上的色调越少越好,穿得像个花蝴蝶似的,是他深恶痛绝的。身上的服色至多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对比色调不要太艳丽夸张为宜,衣服的花样也是怎么简单素雅怎么来,像法国宫廷中那种折皱繁复的裙子,真的欣赏不来。

起初李梅还嫌袁野碍事,光长着一张乌鸦嘴,她辛辛苦苦挑选出的衣服,袁野总是牙尖嘴利,给批驳的一无是处。

本来欢欢喜喜的李梅恍如受到了几枚枚核弹的打击,元气大伤,气呼呼地说道:“那你看不上,有本事,你来帮你妹妹挑一件。”

她倒要看看小儿子有什么能耐给袁莉挑件漂亮的衣服,心头愤愤的地想到,不要以为自己发表了几篇稿子,挣了些钱,尾巴便翘到天上了,再厉害,你也是十多岁的小孩儿,再厉害,你也是老娘的娃儿。

袁野扫视一圈柜台后的衣服,逐一看了看,指着一件样式简洁,微微束腰的藕荷色衬衣,道:“师傅,麻烦您把这件给我拿出来一下,袁莉,换上,试一试,”

袁莉拿着衬衣进了试衣间,一会儿走了出来,袁芫和陈玉凤,两眼登时冒光道:“三弟,看不出来,你的眼光真心不错。要不,你也帮姐姐们挑一件吧!”

李梅审视的目光在袁莉身上打量一遍,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袁莉,这一换了身装束,登时亭亭玉立,宛如一朵才露尖尖角的小荷苞,煞是可人。

李梅满意地点了点头,不经意间,小丫头都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尽管不愿意承认,可事实比人强,袁莉穿上之后的效果,比之前她精挑细选出来的那件衣服好的不是一星半点,女儿穿的漂漂亮亮,当妈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后面她就不再吱声,全权让袁野代劳去挑选衣服,最后便连老伴袁克成的衣服,也叫上袁野过来参谋。

袁野一一帮几个女士买到合意的衣服,然后李梅付帐。

买了半天衣服,却不见袁野主动上前替自己挑选一件衣服。李梅当然不能忘了老儿子,拉过他,道:“袁野,你有什么想要的?要不,来件衬衫。”

袁野拧着眉头,瞧着那些样式老旧的衣服,心道,没有一件能穿的出去啊!

一扭头,正好看到旁边的鞋帽柜台,那里摆了许多帽子,哟,这还有帽子,那就来顶帽子吧,这可正是我需要的!没看到帽子之前,也没想起来,这一眼看到,才想起来了。

前世里袁野高中毕业后,直接进了钢厂,由于钢厂里烟尘大,灰多,他嫌安全帽太重,买了顶帽子戴在头上。这一戴,便再没有摘下来,从此他就养成了戴帽子的习惯,无论春夏秋冬,帽子始终不离身。

袁野挑了一顶棒球帽,连小月月都得了一个玩具,皆大欢喜地从云集镇回到厂里。

不过,袁野暗想,大家人手一件衣服,花了这么多钱,此番老娘的高兴劲儿烧过后,绝对会后悔,而且为花出去的钱感到万分难受的。

他素知母亲李梅的禀性,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传统女性,即便后来生活好了,衣食无忧了,一干儿女纷纷给母亲买了新衣,可她平日里依然穿着她那些洗的发白的老旧衣服,而将新衣始终压在箱底,只在过年过节时拿出来穿那么一两回,让新衣服露一露脸便重又收捡起来。任凭儿女们磨破了嘴,她还是我行我素。

自从76年全家搬到江城来,他们家老老少少,从来没有买过成衣,不,也不能那么绝对,自从大哥和大姐恋爱结婚,家里的观念也慢慢发生着一些变化,开始买成衣了。

原来的生活习惯是这样的,每次李梅拿着布票,到百货商店,扯上几尺布,回来自己拿着剪刀裁,自己踩着缝纫机做。

没来江城前,袁野妈妈也不太会做衣服,在农村时,她们村里有个巧手老太帮忙,她只管缝纫就行。

到了江城,人生地不熟,她也被艰难的世道逼成了一个全能主妇。无论大人小孩男人女人的衣服,她都是信手拈来,好看不好看且不去管他,绝对能穿。这在当时,应该说每一个家庭主妇必备的生活技能。

为什么自个儿做衣服,不就是图个省钱么。一个家庭的各项开支都以节约为最高原则,这就是生活所迫,不得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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