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经常会在庭辩的时候玩“偷梁换柱”的把戏这个词在这种语境下并非贬义其实就是用比喻或者类比的方法将某个比较艰深的法律概念用比较形象的方式表达出来。
其目的并不在于说理而在于强调。
用这种方法来加深法庭对关键点的印象。
排除合理怀疑后才能认定事实存在这个点其实非常简单。如果死,有人指证说是杀的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证据。但只要还存在杀了或者其实是自杀的可能性且在逻辑和证据上能讲得通,就不能认定是被杀的。
当然,仅限于民事诉讼中有关于欺诈的事实认定。
程白这一句质问也就是玩了个“偷梁换柱”的把戏强调了一下而已,才一出便引得下面旁听席上无数人倒吸一口凉气就连那些原本只是来看看情况的律所大ar们也都微微露出惊容。
律所里没有秘密。
其实早在程白接下这个案子之前安和财险和曾念平这桩纠纷就在各种微信群里传过了都在嘲笑安和财险这么大个公司搞不定一个老头子。
但现在……
先前还觉得这一桩就是个骗保案板上钉钉跑不了的人此刻都觉得自己脸疼。
谁也没想到进入庭辩之后会变成这样。
这尼玛完全大反转!
程白跟钱兴成辩论的语言很多。
总结一下三点:
第一事故发生时,曾念平为儿子筹措的手术费已经相差无几,骗保的动机虽有,但不强烈
第二稍微懂一点的人都知道骗保不骗交强险和三者险因为赔偿都是受害人的自己拿不到,还有可能倒赔
第二,虽然有证据,但都是间接证据,无法直接证明曾念平是故意造成事故骗保。
民事诉讼有一条原则就是谁提出谁举证。安和财险拒绝赔付,但给出的证据都不足以认定骗保的事实。
而且虽然钱兴成在逻辑上对程白提出的第二点进行了反驳,然而正常人都知道骗保的时候好歹得了解一下自己要骗什么保险,跟文化程度没有绝对的关系。
程白随后对曾念平的询问,其实相当于回驳了这一点。
所以钱兴成前面的反驳也就越发显得牵强了。
这你来我往一通辩驳下来,许多人心里的天平已经倾向于曾念平的确并非骗保。
如果真是骗保,这也太弱智了。
综合这些来看,应该只是个巧合。
他想要伪造的是自己的意外死亡或者伤害,所以在起重机上动手脚,但第二天操作起重机的时候水泥板就掉落下来砸伤了人。
很大的一个争议点其实在于水泥板为什么掉落。
但合理怀疑原则下,只根据目前这些证据,尤其是那一份鉴定意见,还真不能肯定就是因为曾念平做的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安和财险就做出拒赔通知,吃这一通官司,然后被程白打成这熊样,实在不冤枉。
很多不懂的人在庭辩进行到这个阶段看见程白重新坐下来之后,就已经放松了下来,以为基本就算结束了,算是程白的大获全胜。如果法官没什么问题,曾念平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就连被告代理人钱兴成,都长出了一口气。
他倒不是不懂,纯粹是绷的。
回自己的椅子上时,才感觉整个后背都是冷汗。
但意外地没有什么不甘和失落的情绪。
其实程白最后提出的这一份寿险合同是一早在证据交换阶段就已经提出来的,那个时候他如果够细心,应该能早一点料到程白会如何应对他要死咬的骗保这一点,刚才庭辩的时候至少能不那么措手不及,被程白牵着鼻子走了。
可也没什么不服气的。
就算早发现这点也不会有用,因为程白这就是明晃晃的阳谋,根本没办法阻止。且安和财险这一单拒赔的确有问题,怪不得别人。
只是还是那句话,打官司嘛,有时候赌的就是对方律师不行,或者法官不行。
但边斜就不一样了。
旁边大多数人都放松了,他却比原先还要紧张,总觉得一颗心都要跳出嗓子眼,坐在旁听席的后排,一双眼真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庭上。
因为他知道,骗保的问题解决了,但这个官司还有另一个非常关键的点
那就是,能不能赔!
庭辩还没结束,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在方才一番交锋后,钱兴成显然是不说话了,但他身边还坐了个几乎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的伍琴。
安和财险的法务总监。
在审判长即将询问双方是否还有要补充的点时,她的目光终于抬了起来,落到了对面程白的身上。
伍琴今天出庭,也难得穿了一身西装。在成为法务后,她的着装一般便以稍带几分时尚感的衣服为主,大多都是裙子。但今天一身黑色的收腰西装,依旧衬得她气质上佳。
比起程白在法庭上外放的攻击性,她会显得柔和一些。
这反倒与两个人在现实中的性情截然相反。
“审判长,对于先前我方代理人与原告代理人的辩论,我方没有更多意见。”伍琴的声音稍显压抑,似乎在克制着胸膛里某一种情绪,近乎漠然地注视着程白,“但在法律适用上有一点想要提出质疑。”
还真是她来说啊。
程白在看见她出现在庭上的时候,就已经想过了,但还抱了最后一点希望。
到她开口的时候,这点希望就破灭了。
伍琴冷冰冰的语调回荡在法庭上:“如果原告当事人的确没有骗保,我司也只能按照特种设备三者险给予最高限额10万的赔偿。但原告要求我放对原告赔偿给案外受害人的15万进行全额赔付,我方不能认同。交强险和三者险都是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险种,其赔付范围限定在投保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还真来了。
边斜虽不知道伍琴是谁,但却在伍琴这话才开了个话头的时候就知道她想要说什么了。因为这个点,正是他当初好奇得要死,可因为死要面子死活没从程白那里知道的点。
他都知道,程白当然也知道。
然后便听伍琴续道:“原告当事人的起重机为汽车起重机,算是机动车。但事故发生时,第一不在道路上,第二并未处于行驶之中。所以不能算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交强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虽然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亦比照适用本条例,但原告方中起重机并不符合该条中通行的情况,不该适用。”
也就是说,就算曾念平不是骗保,那剩下的5万,伍琴也不觉得安和财险应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