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尔顿史密斯并不是福莱克希伯本地人,正相反,他来自英国最大的城市伦敦。年轻时,道尔顿是一个十足的古惑仔这还是不那么丢脸的说法,其实他就是个小混混罢了。十六岁总算上完了中学后,他就迷上了飞叶子、泡酒吧、打群架的下三滥生活,天天伸手朝家里要钱,不到一年之后就成功被自己的爸爸扫地出门了。没了经济来源的道尔顿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风光,但那些借给他钱的地头蛇可不在乎这些。在借了他最后一笔钱,并陪着他花天酒地了一宿之后,他平时最崇拜的大哥,让他觉得最酷、最牛、最讲义气的社会人,拿一把枪顶住了道尔顿的脑袋,告诉他要么还钱,要么卖命一辈子。
其实道尔顿欠的钱,在这些地头蛇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但是,他们算准了道尔顿已经被扫地出门,又没有其他任何经济来源,现在绝不可能还得了这笔钱。于是,一点小钱就能赢来一个终身奴仆尤其,还是一个被所谓“义气”捆绑,觉得自己确实亏欠他们的忠实奴隶,何乐而不为呢?
在给道尔顿算了一笔帐后,就像他们所预料的,道尔顿感到自己确实亏欠了这些债主太多尽管其中百分之九十都是在几个月内滚起来的利息。于是,道尔顿觉得自己必须为这帮人肝脑涂地了,不然他还有什么颜面活在世间?
所谓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不过如此。
道尔顿成了最下级的小弟,只配吃残羹剩饭,抽掉在地上的烟头,每天负责给帮派里所有人端茶递水,跑腿受累。一个不小心,还会成为大哥发泄怒火的道具,被骂得狗血淋头,被打得鼻青脸肿。这种时候,其他所有人都只会看他笑话,他就像小丑一样任人欺凌。
然而,道尔顿这个人不知道是轴还是傻,他觉得自己活该一辈子做牛做马,才对得起大哥替他还债的“义气”。
拜托,那点钱九成以上都是水分。还有,你以为大哥真的替你还钱了吗?
就这样过了两年多,伦敦贫民窟爆发了一场帮派大战。道尔顿被要求拖住对方十几个舞刀弄枪的壮汉,以方便大哥带着其他人“战略转移”。
说白了就是为了逃跑,把道尔顿卖了。
雨下得大极了。暗红色的血液从道尔顿身上汩汩流下,和雨水汇成一条小溪,哗哗地冲进下水道中。已经浑身是伤的道尔顿,在坚持了有如一个世纪那么长后,终于被大砍刀、棒球棍、钢指虎的组合进攻打倒在地。之前,他收到了大哥“拖住他们一小时”的命令,用问候祖宗十八代的方式,成功把对方所有仇恨都拉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坚持了足足
三分钟。
是的,只有三分钟。这还是多亏了平时总被帮派成员拳打脚踢,让他知道了怎样挨打比较不疼一些。
即使是大雨中,道尔顿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流逝。冰冷的雨水带走了血液,带来了病菌,更要命的是从四面八方吞噬了他身体中的热量。自从他倒地后,他再也没有受到锐器的攻击,因此伤口没有继续扩大。但是,不断的钝器重击和十几人份的踢踹,让他的伤口源源不断地迸出滚烫的鲜血。于是,在冰雨的帮助下,他的体温在急速下降。
这是不可能逃出的绝境。道尔顿毫无疑问会死。
正当道尔顿也要放弃希望之时,旁边破烂的小酒馆中走出来了一个醉醺醺的年轻人。他步履不稳,身形歪斜,一个不小心就滑倒了,正摔在道尔顿旁边。
正在狂扁道尔顿的这群人哪管什么三七二十一,几下棍棒顿时落在了年轻人身上。
“滚开!”一个混混叫骂着,“狗娘养的,来找死吗?”
仅仅下一瞬间,这个不可一世的古惑仔就被扔到了酒馆外墙上,其冲击力甚至把窗户都震碎了。
年轻人已经站了起来。他穿一身破旧的西装,高大又瘦削,长长的马脸上怒目圆睁,死盯着其他混混,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两排尖牙,霍霍的磨牙声连道尔顿都听见了,满溢的仇恨从身体每个角落释放出来,双拳在胸前捏得咔咔作响,左腿后撤一步蓄势待发那架势,根本就是一头发疯的野兽。
“死!!!”年轻人怪叫一声,猛地冲进了人群之中。
道尔顿只听得狂风骤雨般的声音在周围噼里啪啦地响了一圈,战斗就结束了。年轻人一出场就把混混们都吓傻了,接着一阵拳拳到肉的攻击把每个人都打趴下了,一个个都在地上痛苦地呻吟。
“等一下”道尔顿挣扎着说,“你是”
年轻人这时才注意到地上的道尔顿。“你都快死了,还在乎这个?”
“必须报答”道尔顿的声音愈发微弱。
“想报答我?哈哈!”年轻人一甩双拳,“那就下辈子,加共济会吧。”
道尔顿的记忆到此为止。等他醒来时,已经是医院的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