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这么偏僻,又没什么资源,居民家里各个一穷二白,根本就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能偷。沿街的商店又只是一些酒馆、铁匠铺、杂货品店,能有什么好东西,所以这三年,惯偷一直过着较为凄惨的生活。
之所以不出去外面闯荡,那是因为他只会偷东西,以他三脚猫的功夫去外面偷盗,那可真是分分钟被人打死。这就是惯偷为什么留在这座小镇的原因。
他父母早亡,从小没人管,成为野孩子。而这座镇上的年轻人大都出去闯荡,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老弱病残,才轮得到他在这里称王称霸。
就这样,惯偷来到楼上,放轻自己的脚步,但因为房间太多,根本不知道李风住在哪一间,于是只能一间一间房的推开。
终于,在走廊尽头,他推开门,看见李风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似乎早就预料到他的到来。
“笑什么笑!把身上的东西全部交出来,不然要你好看的!”惯偷道。
不知为何,李风的眼神让他这位惯偷居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是在之前任何地方都没有过的。为了给自己壮胆,惯偷提高声调吼道。
“在这里,你自己过来拿啊!”李风笑着在桌子上摆出了五十枚的金币,指着惯偷道。
看着满桌子的金光闪闪,此刻,什么毛骨悚然,什么忌惮,什么害怕,统统都不见了,惯偷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桌子上的金币全部据为己有。
“你把它拿过来,对,你身上肯定还有金币,都拿过来,不然的话……”那惯偷晃了晃手中的匕首,威胁道。
“哦,还要我自己拿过去,你这实在是太看不起我了吧?我说,要拿就自己过来拿,连这点胆量都没有,还敢当强盗?”李风讽刺道。
“你……既然你自己找死,那可就怪不了我了!”说着惯偷拿着匕首冲了过来,速度还挺快。
李风就坐在那边一动不动,看着匕首即将插进自己的胸口。
惯偷脸上露出了无比喜悦的表情。
“原来这位富家公子没见过这等场面,看来是吓傻了!”惯偷心里这样想道,接着就畅想起来自己拿着金币在城里买一栋房子,买几个漂亮的女仆,天天在房子里花天酒地,酒池肉林的场景。
“叮”的一声,打破了这位惯偷的幻想。
原来,这匕首在刺进李风胸口的那一刻,就像是刺到坚硬的巨石上那样,“叮”的一声直接被弹开。连李风的皮肤都没伤到,甚至连衣服都没有划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