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上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他转头一看,右边刚刚坐下的人是苗苗,禁不住皱了一下眉头。自从第一天见到他,她就开始经常有事没事缠着他。他并不讨厌她,毕竟她才19岁,虽然是北京人,但是身材纤细柳眉凤眼,有些像旧上海画报上的女子,和同龄的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活力满满,再加上她富有的家世和独生女的身份,生得一副极其任性的脾气,自然而然地认为天底下所有的好东西都该归她所有。他自然也不例外。对于她这个自以为是的想法,他真是无可奈何。在他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个孩子罢了,对于男女之情完全一窍不通,也就根本谈不上爱不爱她了。
可是她就是要纠缠他,就好像这是她目前忙碌而枯燥的留学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她叫了几个朋友闯进他住的那栋老房子。那是一栋已经有100多年历史的大房子,分为上下两层,一进门就是左边就是上二楼的楼梯,右边是一间很小的厨房,而正中间是一间巨大的客厅,从木质的天花板上垂下一架金色没有上过油漆的吊扇,泛着金属本来的光泽,这种东西在中国只能在民国电影里找到了顺着客厅往前走,两排带有独立洗手池的卧室沿着左右两边的墙向前延伸而去潘明之的卧室就在靠近尽头的地方,再往前走就是电视房。苗苗一进了门,也没问他同不同意,就拉上他开始一起玩斗地主。按照她的规定,谁输了就要罚酒喝,过了三四个小时之后这群人就把他的房间弄得一团糟,他不得不叫来隔壁的人和欧洲人帮忙把喝成烂泥的这群人一一送回去。为了这件事,他这几天见了她打了招呼就走开了。任性也要有个限度,何况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他一直想说这句话来着,但是却始终没有说出口来。
“今天晚上我要跟朋友去旧金山泡夜店,你也来吧。”苗苗说话的声音不大,语气却不容人分辨。
“苗苗,我半个身子都湿透了,我再冒着大雨跟你去旧金山,今天晚上肯定要发烧了。”
“这么一点毛毛细雨就能把你淋病了吗?你也太夸张了。”
“我的衬衣现在湿哒哒地贴在身上,身上都凉透了,”说着他从胸前撕下湿衬衣的一角抖了抖。
苗苗想也没想伸出手就去扯他的衣服,他立刻尴尬地推开了她的手。这个时候从他左边飞出一支叉子,苗苗惊叫了一声,叉子在靠近她脸的地方划出了一道弧线,然后落在她的盘子里,发出叮铃的一声,虽然不是很响却很清脆。餐厅里其他人都向他们四个人投去了好奇的眼光。iffany最先反应了过来,带着抱歉的笑容环视了一圈,连声说rry。潘明之也道了歉。众人这才回过头去继续吃饭。
“要不要脸?”晓莲瞪着眼低声对苗苗吼道,“你到底要不要脸?想干什么晚上回屋自己干去,不要在这么多外国人面前丢中国人的脸!”
“我只是想”苗苗的脸已经红到了脖子跟,她还想分辨,此时此刻却也说不出话来。她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轻率的蠢事,其实她本无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