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林壮壮对着洗手台的镜子,用水不断搓着那个黑色图案,但皮肤都搓红了,图案却没有丝毫掉色的样子,就像渗进了肌肤里一样。
“这什么鬼东西。”林壮壮自言自语着,“一定是孙逸群那小子干的好事。”
孙逸群坐在林壮壮后桌,是他的死党,但同时也是个十足十的损友,经常对他做出各种恶作剧行为,比如在年级检查的时候偷偷在他抽屉里放上一本小黄书。
林壮壮觉得这个黑色图案一定是孙逸群趁他上课睡觉的时候偷偷画上去的,用的是油性笔,洗都洗不掉。
他擦干脖子后的水,没再去管那个黑色图案,心想着它过几天就会消失了。
刷完马桶后,已经是下午一点半。
林壮壮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教室,步伐就像生化危机里面的僵尸,他这人不睡午觉就困的不得了,于是打算趴在课桌上小憩一会。
突然,他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这时他才想起自己连午饭都还没有吃,肚子早已饿得前腹贴后背,但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课了,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饭堂吃饭。
然后他吃掉了孙逸群桌上的面包。
他良心终究有点不安,便打算把抽屉里那颗放了一个月的水果糖放到孙逸群桌上作为补偿,于是伸手进抽屉,想要翻出那颗糖果。
突然,他在抽屉里摸出了一个鼓鼓的信封。
这是一个米白色的信封,上面隐约散发着紫罗兰的香味,封口用一枚粉色小花的贴纸贴上了,虽然没有写名字备注,但一看这封信就是女生准备的。
林壮壮心跳突然加快,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他活了十六年,从来没有女生写过信给他。
“阿强,你刚才有见到有女生把东西塞进我桌子底下吗?”林壮壮询问坐在教室里的另一个男孩说道。
阿强是一个学习很勤奋的男孩子,每天吃完午饭后都会回教室里写练习题,雷打不动,如果刚才有人送信过来的话,阿强一定会看到。
“嗯,刚刚有个长发的女孩过来,我没看清她的脸,但她身材相当不错。”阿强推了推眼镜,说道。
林壮壮更加激动了,连忙撕开封口,打开信封一看,之间里面放着一叠红色的钞票,不多不少,正好十张。信封里还有一张便签,上面备注着工资,落款签名赫然是琳琳二字。
窗外正午的阳光正盛,闷热,刺眼。
林壮壮的的大脑轰的一声变得空白,仿佛有一枚炸弹在他脑海中炸开,手腕一软,信封在指尖滑落,红钞洒了一地。
那晚发生的事情琳琳、拓叔还有那些超自然的场面,并不是一场梦。
整个下午,林壮壮过得浑浑噩噩,虽然拿到了一千块工资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那些奇异的事情一直在他脑海里盘旋,而且未来会遇到什么麻烦却是一个未知数。
他讨厌这种感觉。
下课后,林壮壮跑到了二十六班。初次见面时,琳琳说她在这个班。然而班上的人说他们这里并没有一个叫琳琳的学生。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琳琳和拓叔,还有那个神秘的金发女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我那天是怎么回到家里的?难不成这一切是催眠术?但脖子后面的黑色图案又怎么解释?”林壮壮心乱如麻。
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此时却陷入了疑神疑鬼的沼泽里,无法自拔。
突然,他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转过头来,孙逸群正站在他身旁,注视着他。
“你的面包是我吃的。”林壮壮叹气道。
孙逸群一时语塞,他来教室的时看到桌上的面包不翼而飞,还以为是自己早上把面包给吃了。
“面包的事先放一放,我找你不是为了这事。”孙逸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