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跟了上来。Frank走在最前面,每走几步就蹲下来摸一下地面,确认路还在。碎石路在黑暗里延伸,两边是松树的黑影。他能闻到前面越来越浓的水气,然后听到了很轻的水声——溪流。
碎石路在溪流边拐了个弯,沿着溪岸往前走。Frank顺着路走,脚步稳而轻,每一步都踩在碎石中央,避开边缘可能松动的地方。
队伍在他身后跟着,脚步声比刚才更整齐了。
走了大概两英里,碎石路汇入了一条更宽的土路。Frank停下来,蹲下摸了摸路面——压实的泥土,有车辙印。
到大路了。他说。
利普顿从后面走上来,借着一点星光看了看地图。
往左走,大概两英里回营区。他说。溪边那条路比原定路线短,省了将近两英里。
索贝尔没有说话。他站在队伍旁边,黑暗里看不见他的表情。
继续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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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两英里在大路上走,比前面好走多了。Frank退回了队伍中间的位置,右脚底板的水泡在走了这么多路之后已经麻木了,不是不痛,是痛觉被疲劳盖住了。
回到营区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全连在操场解散,大部分人直接往营房走,累得连话都不想说。
Frank走在最后面。他的右脚在靴子里已经完全失去了感觉,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他停下来,转过头。是利普顿,站在路灯下面,手里还拿着那份地图。
你怎么知道那边有碎石路?利普顿问。他的语气很平,没有质疑的意思,更像是真的想知道。
闻到了水。Frank说。溪流边上通常有路。
你以前走过这种夜路?
Frank想了一下。算是。
利普顿看着他,看了两秒,然后点了一下头。
今天晚上你帮了整个连。他说。走错了可能要多走四五英里。
没有走错。Frank说。
利普顿嘴角动了一下,不算笑。是,没有走错。
他转身走了,步子还是那样稳。Frank站在路灯下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营房的方向。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脚。靴子上沾满了红粘土和松针,纱布的形状已经看不见了。脚底板的痛觉开始慢慢回来,从麻木变成一阵一阵的刺痛。
明天凌晨四点半,他还要再跑一趟Currahee。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但他知道今天晚上,在那片什么都看不见的松树林里,他的脚和鼻子带着整个连找到了路。这和枪法不一样,和投弹不一样,和体能不一样。这更像是一种本能,一种他无法解释、也无法藏起来的东西。
索贝尔今天晚上又多了一个可以记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