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按照正常的流程,只有排名前五的作品才是由巴老进行颁奖。
但由于这部《手杖》是许路今天第二部获奖的作品,其意义相当非凡。
因此在前面筹备的时候,巴老主动提出《手杖》的颁奖也由他进行。
所以这会他才会站在主席台上。
“恭喜你了许路,恭喜你的作品《手杖》也获得了第二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不过这一切都是实至名归。”
巴老笑着说道。
其实在先前的评选中,关于要不要同时选出许路的两部作品,大家一开始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
毕竟当初在设立这个奖项的时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出现同位作者的两部作品在同届赛事上获奖,但当时大家只是没有想到这种情况的发生。
可现在这样的情况居然真的出现了。
持反对意见的一方率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设立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的目的,本就是为了帮助年轻作家能够更加容易在全国读者面前崭露头角,获得更多的关注。
而如果让许路的两部作品同时获奖,浪费了其中一个名额,也就失去了这个意义。
但支持意见的一方则是迅速反驳,帮助年轻作家?
许路不就是年轻作家吗?
他还是这届获奖作者里面最年轻的一个呢。
把奖项颁给这样的作家,正合适。
反对意见的一方继续抛出自己的看法,认为《手杖》跟《那山那人那狗》同属乡土文学,挑出一部放进获奖名单里没问题,但两部同时获奖,就有些不合适了。
支持一方的,听完就不乐意了。
《手杖》跟《那山那人那狗》虽然同属乡土文学,但只要是看过文章内容的,就知道这两篇文章完全就是不同类型的文章。
不管是文风还是剧情,亦或者是核心观点,全都扯不上半点联系。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的话,那么今年获奖的25部作品里面,其中有十几部都属于伤痕文学,难道这些文章都要剔除到只剩下一部吗?
双方就这样你一言我一句,一连吵了好几天,谁都说服不了谁。
最终还是巴老去询问了矛老的意见后,才彻底定下了这件事。
矛老爷子的回复也很简单。
“我们评选获奖作品的标准,应当是文章内容、文学价值和其本身影响力。
《手杖》跟《那山那人那狗》这两篇文章都符合我们的要求。
如果单单只是因为这两部作品出自同位作家之手,而就此否定掉其中一部,那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这事最终才这么定了下来。
而脸上依旧满是笑容的许路,这会也是接过了对方手上的证书,随即转头看向场下。
这会会场里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其阵仗比先前每一次都要来得更加激烈。
而《人民日报》的记者,也是迅速掏出相机,站在台下,将场上的许路和巴老拍了下来。
显然这么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张照片,后续肯定会出现在报纸上。
许路这个名字,短时间内将要再一次在全国出名了。
回到场下之后,许路看着自己手上的两份获奖证书,嘴角依旧咧得很大。
旁边的陈健功也是送上了祝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