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排了半个时辰左右的长队,商队才进入了名为沙云的巨城之中。
这里的繁华程度与建筑水平远超前身十几年记忆中的西域诸国,也超出了李不夺对于这个类似于古代唐朝的国家的认知。
沙云城的城市规划十分敞亮,街道宽阔、整洁,与二十一世纪的地球相比也不逊色多少,来来往往的居民和商人数不胜数,鳞次栉比的古风建筑十分豪华,让他体验了一把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
不过城内很明显是禁止骑马的,商队进城后只能步行,走了很长时间才来到河源商会的总部。
下了车的李不夺摸了摸腰包,才想起来他是个钱包比脸干净的男人,在这沙云城之中恐怕连个睡觉的地方都租不起。
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正在指挥工人们卸货的林雪晴,感觉自己和这个地方有些格格不入。
好在林雪晴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窘状,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之后,给他安排了一间林府的下人房间,由一直照顾他的刘冲老哥带路,又走出了两条街来到了林府。
“我说李老弟,你这是决定在我们河源商会做工了?”刘冲一边带着李不夺熟悉林府一边问道。
“老哥你怎么会这么认为?”
“小姐的性格我们都知道,她肯定是让你拿钱换取救命之恩,看老弟你的样子,也不像是能还得起钱的样子。”
我的贫穷已经透体而出了吗?
李不夺一脸黑线,心中盘算起了赚钱的方法。
他之前的钱全被沙盗给抢走了,要不是此时有人接济,怕是连饭都吃不起,赚钱是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你别看小姐挺财迷的,但是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好人,你生活在西域,应该知道沙漠里是不能随便救陌生人的规矩吧,因为说不定就救了个沙盗,被里应外合一锅端了,我们发现你的时候,是小姐力排众议把你救下的。”
李不夺挠了挠头,没想到那个拜金女竟然这么好心。
“是这样吗?但是我感觉老哥你对我也还不错啊。”
“哈哈哈,我也不瞒李老弟你了,我在商队护卫里绰号‘快刀’,是护卫里推出来监视你的,那天若非你是狼吞虎咽的吃下我给你的食物,恐怕我这钢刀早就饮血了。”
刘冲洒脱的笑着拍了拍刀鞘,李不夺却是心中一寒。
“不过老弟你放心,现在都到了沙云城了,肯定没人当你是歹人了。”
“呵呵......”( ̄へ ̄)
虽然李不夺住的只是下人的房间,但是条件还算不错,甚至还有洗澡的大木桶,在沙漠里摸爬滚打了好几天,哪怕没有洁癖,李不夺也难以忍受自己身上的酸臭味,他赶紧洗了个澡,一头扎进了柔软的棉被里。
“真舒服啊!”
当天入夜之前,侍女小柳敲响了李不夺的房门。
“这个给你。”
小姑娘一进门就递给了李不夺两件深蓝色的崭新道袍和一个看起来不错的桃木剑。
“这是?”李不夺一愣,发散性思维开始迅速旋转,一瞬间,他就脑补出了一部RE:中国风蕾姆爱上我的剧情。
其实小侍女长的也挺可爱的,嗯,至少性格比那个死要钱的拜金大小姐强,还知道给我送衣服,这桃木剑难道是定情信物?有点硬核啊......
“这是小姐让我给你的,你穿好后和我去见小姐,她有事和你说。”
“我选蕾姆,咳咳,啊,好的,我马上就去。”
没想到是那个拜金大小姐给自己送的新衣服,李不夺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几分钟后,换好衣服的李不夺和小柳走出了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