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玲笑着点点头。
她现在内心其实比外面表现的还要开心,因为自己在人类城市里已经有了个合法的身份。
年龄登记的还是12岁,一下年轻了25岁,可让她高兴了。
以后自己就能安心的生活在这里了,不用担心血族的追杀,不用担心自己被抓起解剖,不用躲在下水道里暗自舔伤口。
这一切都靠自己效忠的对象,林建。
还有多亏了那个特殊的队伍,帮自己掩盖身份和制造身份。
到别墅门口停下后。
“小建呀!要不要晚饭过来我这里吃呀,刘伯给你做最拿手最喜欢的椒盐排骨。”
“还有晓玲,告诉伯伯你喜欢吃什么?”
刘伯热情的邀请林建他们过去吃晚饭,林建推脱掉。
说自己一路来都累坏了,要好好休息改天再到刘伯家里吃饭。
刘伯也体谅道:“好,好。”
“好好休息,明天要上学呢。”
说着开着车回保安亭去了。
林建招了招手,带着王晓玲翻墙进到院子里。
没办法,被绑架的时候没带钥匙。
本来林建是想过去刘伯那里吃饭的,实在是刘伯手艺确实是好,虽然做的东西都热气,热量高。
但林建就是喜欢吃这些,上辈子因为身体原因和牙口不好,自己不能经常吃油炸食品,特别是他喜欢啃的椒盐排骨,很会去吃。
当然也有因为钱包的原因。
这辈子不一样了,好牙口还不会上火,长痘,长胖。
别提有多爽了。
林建刚回到城市的那天,第一天立马就吃了一只炸鸡。
可把他馋得像极了饿鬼。
在山里可没什么肉吃,有也只能烤着吃,调料也没多少。
他还记得自己跑到远处杀一只野兔来吃的时候,自己颤抖的手以及那糟糕的味道。
可惜那时候没找到野鸡,不然可以做一道叫花鸡,没什么调料但那味道绝对好吃。
林建在老家的时候就试过,和几个小伙伴偷了别人家在山上养的鸡,几个小屁孩在山上一起抓一只鸡,学着大人割开鸡脖放血。
然后一起拔鸡毛,因为没热水几个小屁孩你拔一撮,我拔一撮,现在想想,小屁孩真可怕,最后在河边洗干净。
接着就是找荷叶或者大叶子包住鸡,然后拿起泥巴包裹住。
扔到火堆里面烤。
烤的时候还可以摘桃子吃,一边吃一边等烤鸡烤好。
然后那时候几个小屁孩,并没有完全把鸡烤熟,里面还有一点没熟的。
不过外面那一层,也都被几人吃干净了。
现在想想估计那时候烤得并不好吃,只是小屁孩对自己骄傲成果的一种美化。
“有空去做一次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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嘤,嘤,嘤。
嘿嘿(o﹃o?),没吃午饭的我真的想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