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器是锦衣卫千户,世代蒙受皇恩,投降是不可能投降的,否则事情传出去,不仅自己死路一条,就连自己在京师的家眷也不会有好下场。
反正都是死,至少自己战死沙场,家里人还能享受朝廷的抚恤,自己这个千户还能世袭给儿子,要是投降了,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叛贼,老子今天和你拼了!”刘明器高呼一声,提刀就要上前,那个骑在马上的壮汉轻蔑的笑了笑,在他看来,这些人无异于在做最后的挣扎罢了。
“杀……”骑在马上的壮汉话还没说完,表情怪异的停了下来。几个站在旁边的黎人见情况不对,用手一推,没想到那壮汉居然马上摔了下来,额头上一个大拇指粗细的小洞,正咕噜咕噜的往外冒血。
周围的人都被这个情况给惊呆了。刘明器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也知道道把握机会。他趁机砍下那个壮汉的脑袋,提在手上,高喊道:“贼首已诛,尔等还不速速投降!”
刘明器的几个亲兵也是头脑灵活之人,连忙跟着大叫起来。周围不少黎人看到了壮汉从马上摔下,被割了袋。主将一死,军心大乱。这些黎人转身就想跑,兵败如山倒,战场的情况一下就发生了反转。
而这个主将之所以死掉,则是胡莱安排的斩首战术,他让刘嘉从瞭望塔上用步枪狙击。原本没什么把握的,要怪就怪这个主将是个光头,虽然夜里视线不好,但是他的光头在火把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刘嘉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一枪就击毙了对方的主将,兴奋的崩了起来。
“好,刘嘉,这次若能歼灭叛军,你当是首功!”胡莱兴奋的一拍巴掌。“让火枪队保持队列,听我命令,随时准备出击!”
虽然击毙了敌方主将,但是胡莱仍然有些感到不对劲,所以他没有贸然出击,而是选择继续观望一下。
果不其然,随着城内三声炮响,从城南一队骑兵呼啸而来,威风凛凛奔驰之间透着一股杀气,即便让一个外行来看,也看得出来这是一股难得的精锐。隆隆的马蹄声宛如奔雷,裹挟着漫天的尘土滚滚而来,虽然只有数百骑,但是却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刘明器砍翻一个黎人,脸上充满了绝望,他大骂道:“娘的,这群反贼怎么会有重骑兵?吾命休矣!”
骑兵对步兵就已经占尽了优势,更别说这些全身上下挂满了铁甲的重骑兵了。
刘明器能做到千户的位置,基本的军士素养还是有的,他知道自己这边全部聚集在一起,面对这些重骑兵的冲锋,那就是自寻死路,自己这边没有盾牌和长枪,根本就无法有效的抵抗,这些重骑兵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够把自己好不容易聚拢起来的部队冲散,部队一旦被打乱编制,那在战场上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散开!让所有散开!每个人之间拉开距离!”刘明器连忙对身边的亲兵高喊。“快点去告诉所有人拉开距离,不要全部聚集在一起!”
一个亲兵用手抹掉脸上的鲜血,一脸焦急的说道:“大人,快点走吧!我们扛不住的!对面的重骑兵已经冲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闭嘴!本官要是跑了,死的更快,准备迎敌!”刘明器不傻,他知道自己要是转头逃跑,那就会成为这些骑兵的活靶子,这些骑兵都不用举刀的,光靠马匹的冲击就能杀了自己,现在能做的就是背水一击,搞不好才有一线生机!
这只钢铁洪流组成的重骑兵如同压路机一样,贯穿战场,一路上,躲闪不及的黎人还有刘明器的下属死伤惨重,在夜色中,这支重骑兵贯穿战场后,来到了五百米外的一处空地重新调整队形,随时准备再次冲杀。头上的铠甲,只露出两只黑漆漆的眼睛,闪烁着死亡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