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吕太公一家,李小裕和易小川一起住进了县城里最大的客栈之中。
李小裕有的是钱,自然是选择最好的地方住宿了。
而易小川身上的盘缠都是他师父项梁送给他的,不算少。
两人都勉强算得上是土豪了。
此时天色已黑,月明星稀。
因为沿途都没进食,李小裕和易小川一起到了沛县一家狗肉店内坐下。
“老板,来三斤狗肉,还有两壶酒。”易小川高声喊着,擦了擦不存在的口水。
对于狗肉,易小川最喜欢了,何况沛县的狗肉在全国都知名,怎么能不试一下。
李小裕举手说道,“给我来两斤羊肉。”
转头看向易小川,李小裕摇头说道,“我对狗肉不是很喜欢,还是吃羊肉吧。”
“切!”
易小川不屑地撇撇嘴,“狗肉才是最好吃的肉,一点都不懂得欣赏。”
李小裕笑着说道,“无所谓啦。各有所爱,不能勉强,哈哈。”
“好咧~两位稍等片刻。”
一声粗犷的声音大声回应了一句,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李小裕自顾自地倒了两杯茶,一杯给易小川,一杯自己饮用。
刚刚进来的时候,李小裕留意了一下,外面的招牌写着——樊记狗肉店。
说明这个店很可能是樊哙开的,而羊肉他也有卖,只不过相对来说,他们家的狗肉更闻名一些。
在李小裕思绪乱飞的时候,一个戴着白色围裙的中年壮汉跑了过来,手里还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陶盆,里面装着的肉飘着狗肉的香味。
“来啦来啦,小心烫啊,两位客官。”
壮汉笑着放下盆子,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接着说道,“后面的菜马上上来,请先慢用。”
“哎,小裕,你真不来点吗?狗肉诶,很好吃的哦。”
易小川用手抓了一块狗肉示意了一下,脸上带着笑嘻嘻的表情,还装作陶醉的样子吸引李小裕。
秦朝还没筷子,大部分人都是用手抓的。
李小裕看着忍不住嘴角抽动,从身后包袱里面取出两双筷子,递给了易小川,“小川,没想到你喜欢这样吃的,太野蛮了吧…”
“你……有筷子不早说,谁喜欢这样吃了,很烫的好吗!?”
易小川眼角抽了一下,忍不住吐槽起来。
李小裕笑着摇摇头,拿茶壶的水冲洗了筷子,然后才开始吃。
对于吃这种事,李小裕是很讲究卫生的。
要是一不小心食物中毒,或者不卫生导致肚子痛什么的,那就太杯具了吧。
所以李小裕之前专门去找木匠做了两副筷子,随身携带。
至于为啥是两幅,那就不解释了。
“吃吧,有筷子就挺不错了,要是你不要就还给我。”
李小裕作势欲抢,易小川连忙躲开。
“开玩笑!有筷子我还不用,那我不傻啊?切~”
“啊姆姆……嘶~味道不错,就是烫了点,可惜没有辣椒,更没有山茶酱,要不然就更美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