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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攻守兼资

张耳虽听不懂盗圣是什么梗,也不知道胶州湾究竟是什么位置,反正他就是本能性的觉着秦大哥说话很靠谱,虽然秦天明肌肉不似安腾大伯那般扎实,胸口也没有伟岸宽阔,可张耳还是觉着秦大哥说话办事总有安腾大伯从未有过的傲人风采。

自信的男人最帅,更何况秦天明的自信来自于他对两年前历史脉络的大致掌握,知道日后历史走向一定是秦国统一六国一统天下,等到秦军山呼海啸般杀来之时,什么狗屁白奎都定然烟消云散。

算一算距离秦灭魏国还有不少时间,秦天明立住脚跟当务之急便是先帮白清秋处理眼前棘手的事,报了她的救命之恩,然后瞅准机会赶紧往秦国奔,就算不能搏出个富贵,至少在历史车轮碾来的时候不至于困守在这看似坚固的大梁城和一帮魏国人一道被秦军碾成齑粉。

秦天明答应要教张耳练剑,虽说他的剑法也是半路学来的,凭借他的悟性,那五招剑法也掌握了个大概,上阵对敌或许还有点不足,但若只是单纯的教一教这小张耳他还是有把握的,然而问题在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平日练的那柄长剑是安腾的不在身边,他放眼四顾也没看到有什么趁手的兵器。

张耳看出了秦天明的窘迫,还不用秦天明吩咐,这小子一溜烟跑出小院,不大会儿就扛着个木匣走了进来。

打开锁住木匣上锈迹斑斑的铜制锁,吹开一层薄薄的土灰,在秦天明好奇的目光下,张耳双手使力从木匣中拖出一把和安腾使用的那把黑色巨剑有八分相似的青铜剑来。

“这把剑是我爹在世的时候花了万钱在城南孟家铁匠铺打的青铜巨剑,模样是仿照安伯的,我爹当年也跟着安腾伯父学过几招剑术,后来跟随大老爷出去就再也没回来,只有这套武器被人捡了回来,还是大小姐花重金赎回来的,算起来已有十几年没用了.......”

张耳声音嘶哑念叨着,略有些哽咽,应是又想起了他战死沙场的父亲。

秦天明安慰着拍拍他的肩头,顺手接起张耳手里的无锋青铜剑,舞了舞试试重量与安腾那把铁剑相差无几,铜的质量本就比铁柔软,这长剑既不必那长剑轻,看来应该是加入了别的材料,秦天明眯起眼睛细看,果真在青铜长剑中间剑脊处看到手指粗细的银白色长线,那应该是硬度更为坚韧的锡,铜混着锡,柔中带刚、刚中夹柔,刚柔相济,铸成一把趁手的巨剑。

更让秦天明惊喜的是出了这把巨剑之外,张耳携来的武器木盒中竟还有一套铁片拼合的盔甲,更有一把数尺长闪着寒芒的匕首。

盔甲什么的倒还是次要的,秦天明主要看中的是那把小巧精致又颇为锋利的匕首,他在当贼翻墙跃柜的那几年,随身携带的便是一把精钢打造的匕首,正是仗着那把匕首,秦天明无数次化险为夷,只是那把匕首在穿越到战国之际随着他周身的衣服一样不见了踪影,如今突然得到一把造型与他之前使用的匕首十分相似只是材质为铜制的匕首,熟悉的感觉让他心中十分欢喜,他匆忙换右手举剑,左手拿着匕首,侧开数步舞起长剑,五招剑术化作最后收为防守本就有些被动,可正是因为有了不被人注视的短匕藏在袖中,秦天明不经意的便能在举剑防守之际用匕首近身伤敌。

短小的匕首,宽刃的巨剑,两者竟巧妙的合二为一,刺杀兵器与宽刃阔剑攻守兼资,两者合二为一,猛虎般的宽剑配上银蛇般的匕首,炫目中又藏着更让人心颤的杀气。

胡女杜莎捂着小嘴,双手紧紧地抓着兽皮裙角,眼放亮光紧紧盯着狂舞剑法的秦天明。

至于小张耳看的更是如痴如狂,他越发肯定了,身板虽看似不如安腾大伯强壮的秦大哥战斗力肯定比安腾大伯强,不待秦天明舞完整套剑法,小张耳激动的满脸通红急声说道:“快快快,秦大哥,快教我,我要学!”

秦天明收回剑匕,微微点头,但他只答应叫张耳剑法,却不肯教张耳匕首的刺杀之法,他的解释是欲速则不达,等小张耳练熟了剑法再交给他别的,可实际上秦天明却隐隐觉着匕首杀气太盛,不适合这个满心仇恨的小耳朵,万一真让他把匕首练熟了,他还真有可能直接拿着匕首去找敌人拼命,就以他那三脚猫功夫贸然去找那个什么白奎肯定是死路一条。

别说小耳朵了,就连秦天明自己心里也清楚,他初来战国,对新接触的剑术也只是一知半解,别看他现在耍的欢,那全是因为他本来就有学习的天赋,不管学啥都比别人学得快,但学得快不代表掌握的也快,掌握的快不代表直接就能上阵杀敌,习武和对敌完全是两码事,秦天明根本不知战国人的对敌策略和方式,就以他现在掌握的本事,自保或许足够,但倘若是遇到像蒯剑那般真正的高手,他自认为定是必败无疑。

剑,还是得好好练的,来了几天渐渐熟悉了这里的规矩,秦天明心里清楚,要想在这儿乱世活下去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一定要强大起来,只有真正强起来了,才能保护自己,才能保护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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