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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ance 机会(11)

三天之后,安息日的开始,凌晨零时大多数扈从都已经在安宁的黑暗中进入了梦乡,但仍然,有一个窗口还闪烁着微弱的火光。

“我爱你,斐莉!好久不见,每天我想你想得都几乎要肚子疼!!”

一边闭着眼拥抱着烛光下的空气,一边自言自语,弥斯陶醉在自己想象的美好景象中,在那景象中,斐莉丝接到了由自己亲笔写下的书信,激动得甚至流下了泪水就如同伴随他长大的那些冒险故事里,伟大英雄的爱人一样。“那应该是一句很棒的开头!”

但他手中的鹅毛笔刚提起来没多久又放下了。

“但这样会不会太直接了?斐莉一直希望我能文雅博学一些,或许我还是应该像迪里埃阁下说过的那样,使用正式一点的开头?如果知道我在认认真真地学写字的话,斐莉一定会对我刮目相看的吧!!”

“亲爱的斐莉丝,我的爱人,这样的话就正式多了几乎就像是真正的贵族骑士写给情人的样子嘛!!不过话又说回来亲爱的要怎么拼写来着”

他顺手翻开已经准备在一旁的通用语大辞典,那是他从教堂的书架那里借来的。如果要让弥斯现在用通用语写出一整篇完整得体的书信,不借助辞典的话是不可能做到的古语当然就更不可能了,他甚至连用古语说一段完整且没有语法错误的话都做不到。

不过,这并没有让他打消给斐莉丝写信顺便炫耀一下自己学习成果的念头。

“从我进入风暴崖也该有一个月了吧?风暴崖,风暴,这样拼”

他逐字逐句地从辞典里搜寻着他所需要的单词,这当然很费时。不过既然是安息日,没有训练的安排,他也没有必要太早睡下,也就拥有了充足的时间完成这第一封信。

忽略掉那些语法上的讲究和愚蠢的单词拼写错误,他的整封信是这么写的:

亲爱的斐莉丝,我的爱人:

从我进入风暴崖也该有一个月了吧?我也不是没想起你,我每天都在想你,想得有时候甚至会肚子疼。但你也知道,我一直都没有学会写字,所以即便我这么想你,我也没有办法给你写信。

但如果你收到了这封信,你就会马上得知在这些天里,在这个奇妙的地方、和这些奇妙的人在一起生活、一起训练的我从来没有偷懒,一直在努力成为一个高贵的人,一个能配得上赐姓的人。虽然我离取得赐姓、成为骑士还早得很,但是我必须告诉你,这里真的是一个奇妙的地方,它可以改变人很多。

你知道吗?连我都没想到的是,艾思也正式成了一位圣骑士的学徒,真正成为了风暴骑士团的一员!甚至在那之前,他就已经改变了。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一直躲在书本后面的艾思就突然变得坚强起来,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但是他又还是艾思,他还是那么喜欢看书,只是突然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我也说不好,但就是这种感觉,好像一瞬间,我那个胆小得什么都不敢去做的弟弟就变得勇敢了起来,高贵了起来,令人一下子尊敬起来,甚至有一种长大了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与圣骑士和圣徒在一起,也不知不觉得到了主的启发,得到了成长的缘故。所以我才说这里是一个奇妙的地方,甚至是我都开始想一些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迪里埃阁下真的是一位很奇妙的人。虽然维宁阁下也很好,但迪里埃阁下说出的话总是会让我想很久,像是目的、追求、真实的自己这样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东西想着这种问题,就好像我也稍微长大了一点似的。

而我在这里也看到了很多奇妙的东西,像是会吸引人的高塔、信仰结成的盔甲,还有能医治伤员的奇迹!所以我才说这是一个奇妙的地方,你也一点都不需要担心我。比起浪费心思做那种事情,不如多吃一点东西,每天都过得开心一点比较好哦!

我不再逃避讲道了哦!在风暴崖这里应该叫圣课才对。你听到这种事情肯定会很开心才对!你一定会很开心,我就是知道!但我还是不能像你一样背诵圣约的句子啦,那对我来说还太难了。也许下一次我给你写信的时候,我也能背了也说不定呢,不过我还是不要做那种保证比较好,因为训练也是很累很辛苦的!

就写这么多好了,因为如果写得太多,这一张纸就写不下了。如果要让信鹞快点飞到你哪里让你看到,我想还是轻一点比较好!

不用给我回信了,要是让老师知道我偷偷在给你写信,那可就糟糕了!不过我会定期给你写信的,你一定放心!我可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绝对不会忘记的!!

爱你的弥斯,写于刚入秋的安息日。

他拿鹅毛轻轻地在下巴上戳了几下,仿佛在很认真地思考了之后,又提笔将“爱你的弥斯”给涂掉了,并在下面改成“梅耶撒的弥撒铎”。

毕竟在那些天生就有姓氏的贵族口中,这么称呼似乎才更正式一些。

写完之后,弥斯摸了摸脑袋虽然并非每句话都是严格的事实,自己也可以遗漏了许多诸如受伤啊、流血啊、厮杀搏斗之类的事情,但还是有必要让斐莉安心才行要知道她可是在担心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就算把自己的情况写得稍微好那么一点,主应该也不会过于苛责这种程度的谎言吧

一时的钟声方才已经敲过了,为了写这封信他也是耗费了相当多的精力。一个个单词都要翻书查还真是麻烦得紧,他还能坚持到写完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忍不住打了个呵欠,然后拿起信,半开着门,探头出去瞟了瞟空旷的走廊。

这种时段大家应该都睡下了,就连走廊上的烛光都已经被侍从刻意调暗了。整个风暴崖城堡里,几乎一丁点声音都听不见。虽然稍显诡异恐怖了些,但安静的环境还是对弥斯有好处的他可以多少听到从任何方向踱步过来的其他人的脚步声。

据自己从老麦登那里套出的话,风暴崖的天窗入口就在顶楼教堂的另一侧尽头,与另一端的莱格尼斯房间隔栏相望天窗下有一个爬梯,通过爬梯就可以抵达整座主楼的屋顶,屋顶东侧伸出来的尖顶边塔便是鸟楼了。

在那里,由总管老麦登安排的风暴崖的侍从轮班负责饲养着一众优雅潇洒的风暴崖使者们信鹞。

与帝国平民常用的信鸽不同,受到训练的信鹞寻找的目的地不是巢穴,而是主人而且作为食肉的猛禽,信鹞的耐力虽然比不上信鸽,但它的飞行速度更快,会在飞行途中自行猎捕食物、择时休憩,并在饱餐之后继续返回原定的飞行路线,迅速可靠。它们有时甚至还会捕食不幸撞上它们飞行路线的信鸽,因此大多数信鸽的翅膀上都会涂上显眼的标识,负责饲养信鹞的人也会刻意对军用信鹞进行规避这种标识的专门训练。

不过总之,只要能找到养信鹞的地方,把信鹞放出去,它就一定会安全抵达的!

自己亲手寄出的第一封信!斐莉一定会感动哭的!

他这么想着,迅速地跑过无人的走廊,又四下张望了一下,便立刻迫不及待地顺着楼梯向主楼的高处走去。

在攀登楼梯的时候,弥斯刻意放慢了脚步。尽管无论是楼梯还是每层楼的走道都铺着温软的地毯,靴子踩在上面还是会有微小的声响。

所幸,除了他自己发出的轻微响动,没有其它任何声音。

拉弗诺尔山夜晚冰冷的空气顺着楼层与楼层之间开设的窗口流进房间里。这些日子里,天气已经开始转冷了,但老麦登还没有分配人去锅炉房供火待在室内还好,但在空旷宽敞的楼里阁间,扶着冰凉的扶手,扶手边上仿佛是空荡荡、黑黢黢的深渊。冰冷的风透过弥斯单薄的衣服,渗进他的皮肤,不禁使他直起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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