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检单位实习的时候,实习生往往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看卷宗。每一个法学生,在学习刑法的时候必然都是对强奸案最感兴趣了。
所以来到检察院实习,叶知秋能碰上一件强奸案便特别兴奋。
厚厚一沓卷宗,叶知秋逐页翻开……
“知秋,你说……诶?你在干嘛?”路过的施允好奇心发作地凑了过来。
“走开,别打扰我,等我看完再借你看!”叶知秋拍了一下施允,示意他走开。
“切!”施允自讨没趣地走开了。
不知道是办公室空调太冷还是自己真的看到起鸡皮疙瘩。
案情是这样的:
被害人是一个小女孩小美,小学生。父母均是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平时父母无暇照顾女孩,都是任由她自己在单位附近玩耍。被告人陈某在小美母亲单位附近的废品回收站点工作,平时会骑车三轮车在周围城中村进行流动回收。偶然间就认识了小美。根据他的陈述是小美带着一辆破旧的单车去回收站点,双方这才认识了。此后小美多次前往站点找他聊天。
之后的某一天,他便将小美带至附近无人烟的烂尾楼,在某楼梯转角处对小美实施了强奸,事毕之后,还给了小美一些零话钱。小美并未抗拒,陈某实施第一次强奸之后,小美还是会去找他,他也曾多次带小美至其住处实施强奸。
根据记录,公安机关对陈某进行多次讯问,他曾有一次陈述称小美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向其索要金额。从第一次实施强奸至小美的母亲报案,期间已长达一年多。可怕
小美的母亲某日发觉小美的身体产生异样,便询问其例假情况,小美回答母亲她已经两个月没来例假了。母亲马上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小美已经怀孕,当即做了流产手术随后报警。
直至公安机关立案,小美仍未满十四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