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这人怎么看着眼熟
几人也不是猜不透,只是一时没想明白,此时被季长风一点,便都意识到了。
熊初墨看了看他们,“如果第一个项目就如此艰难,那后面的比赛会不会更复杂、更艰难。”
一句话让众人都沉默了下来,可以说身为血刃的王牌小队之一,他们有自己的傲气。
对于这样的比赛虽然也很重视,但却从心里觉得自己绝对没问题,就算是和其他的特种部队比起来,他们也不逊色。
但没想到,才刚刚到这里,导演组就用他们的实际行动给了他们一个警告,让他们明白了这个比赛并不简单。
而在他们商讨着这此的时候,却并不知道,此时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是说话的声音都实时的传到了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
一众肩膀上戴着各种星星的人,正盯着他们满意的点了点头。
却在这时,最中央的一个少将突然指向熊初墨问道,“徐智远,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女孩有些眼熟?”
一个大校军衔的中年男子听了下意识的看向屏幕中的女孩,沉默了下却摇了摇头,“首长,我应该没见过她。”
而问话的少将却突然问道,“血刃的人来了吗?”
“到!”听到问话,后面突然传来一声,一人走到了他的面前,“报告首长,我就是血刃的负责人秃鹫。”
少将点了下头,才又问道,“这人是你们的?”
“她叫熊初墨,是我们猎狐小队的教导员,才刚刚进入小队不到一个月,来血刃之前隶属于做战部的。”秃鹫毫不迟疑的回答着。
“熊初墨……姓熊!”边说着突然想起了什么,“是熊傲天的女儿,初阳的妹妹?”
众人都是一怔,这两个名字可以说都是如雷贯耳,熊傲天曾经是北方军区的战斗英雄,在战斗中一个连仅仅剩下了他一个人。
而就是他一个人,却在阵地上硬生生的拖住了敌人尽一小时,为大部队争取了时间,为那场至关重要的战斗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众人记得如此清楚。
熊傲天在那次战斗中受了重伤,虽然命是救回来了,但身体却大不如前,已经承受不了任何训练,所以不得不离开部队。
因为他是战斗英雄,部队本是想留下他的,但熊傲天却没有留下,而是坚决的离开了。
十几年之后,他却将自己的儿子熊初阳送到了部队,并且是最艰苦、最危险的边境部队。
一次一群职业的恐怖分子偷袭哨所,熊傲天和他的战友在通讯中断、没有援兵的情况下,与敌人在边境血战十几个小时,硬生生的将他们抵挡在那里。
可以说以一个班的力量竟瓦解了对方的整个计划,也堪称经典战役了。
只不过他们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一个班的战士仅活下来两名。
熊初阳虽然活了下来,但腿上的弹片时间太久,造成了肌肉坏死,被迫截肢后半辈子也只能坐在轮椅上。
两代熊家人,两次重要的战斗,两个战斗英雄,想不出名都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