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风云心满意足,哈哈笑道:“小和尚,大爷我这般做也是为你好,你带那么多钱来清平镇,幸亏是遇上老子,换了别人,你哪里还有命在,以后也吃不上狗肉了。”
“多谢,多谢!”莫轻言肚中早将李风云八辈祖宗都骂遍了,口中仍称谢不已,“小兄弟,能把解药给我,放了我吗?”
“那怎么行?我又不是傻子,”李风云整理好地上的东西,打了个包裹,扔到了马背上,就连他原本身上穿的那破衫烂布也不肯留下,“酒里没有毒,只有些草药,过段时候,药劲就会过去,你就会行动自如,那根草绳应该难不倒你。”
说完,正要牵着马离开,莫轻言急道:“那要多久?”
“不知道啊,我第一次喝这酒时,听老爹说,才喝了小半杯,就足足昏睡了三天三夜,你比我强多了,还能开口说话。我想,两个多时辰也该差不多了吧!”李风云答道。
“两个多时辰你就将我赤条条扔在这里?”莫轻言慌了,这片山林显然不是什么善地,天知道有什么毒虫野兽,此时他没有任何抵抗之力,连逃都没法逃,随便来只猛兽,那他这条小命岂不是交代到这里了,一世的抱负都化作云烟散尽,与其葬身于兽腹,还不如这小王八蛋一刀将他杀了干净。
“是啊,有什么不对么?”李风云回过头来问道,“哦,忘了告诉你,这附近山狼可不少,平时也不会有人来,你不要大叫,不然,招来了狼可就糟了。如果你没被狼吃掉,可不要忘了我的那两百两银子!
哈哈,老子的好运终于来了,老子要做清平镇最大的霸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开比杏花楼大十倍的窑子;把平安客栈抢过来,客栈外面至少要挂两百颗人头,那样才威风嘛;聚气坊老子也不放过,非嬴得佘破财破财破气又破身,乖乖给老子当聚气坊的伙计。”
说罢,哈哈大笑了几声,就要离去,忽听有人冷哼一声,冷声道:“好一个心狠手辣,劫财剪径的小毛贼,你这就想走?”
话音未落,一道白影从一边的密林之中闪出,一名十六七岁的白衣少年,手持一柄明晃晃的宝剑拦住了李风云的去路。
那少年长得好俊俏,那模样就连杏花楼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只是说话中气不足,不像个男人。
“你是什么人,敢管老子的闲事,不要命了?”李风云拔出莫轻言的那把劈风宝刀,虚砍两刀,指着那少年大喝道:“识相的,好狗不挡道,快些滚开,老子今天吃饱了,不再乎你身上那点小钱;要不然,想黑吃黑,哼哼,大爷我也不杀你,只把你卖到杏花楼做兔子,清平镇好这口的可不少,总能卖个十两八两。”
“小贼,拿命来!”那少年气的脸色发青,手中宝剑抖出数道剑影,直朝李风云分心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