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赏赐一般,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失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手法没什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会费的高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那个钱,而是觉得里面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成功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潇洒的富二代。
来这种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却是普通的白领,脱下严谨的工作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随着服装的变换,似乎连性格都变了。那些白天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许就变成了“热情奔放”的禽兽。
清歌嘴角轻勾,似嘲讽,似叹息。
“来,尝尝,这次的味道应该对了。”思索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这次的味道很不错。”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之外,还多了些……酸味?可仔细品味,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欢?”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试探着问道。
“你喜欢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种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欢就怪了。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欢,立刻说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闻言,侯明达毫不犹豫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所以特意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