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怎么倒霉时什么怪事都会发生,就不能避而远之吗,不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怕被我传染?
“你问那么多干嘛,去啊”
一手推搡刘平生,嘴上的轻巧,末笙却丝毫没有移动一步。
“等等,”末笙刚反应回来,“你说,我们去不去看,又什么意义呢?”
刚才太紧张,她差点连脑子也丢了。
刘平生继续不依不饶,“媳妇,那万一是个人,看他蜷缩的状态,肯定很难受,我们还是帮帮他吗?”
末笙挑眉,暗想:是自己的命重要,还是别人的命重要?
末笙自认不是什么善良之人,但也不是邪恶之徒,她只是有自己的自私罢了。
没了命,她这一辈子,真的白活。
声誉不一定很重要,但是,生命,必须重要
“你把我去掉,真搞不懂,刚刚不还害怕他是鬼吗,怎么这会,同情心倒是被激怒出来了。”
刘平生无奈,早就忘了这条,他正正音色,道:“媳妇,一条生命,平生再怎么无能,也不可能见死不救啊!”
“呵,你见死不救一条命,存货下来的,顶多一条命,但你熟视无睹一阵子,就能挽救两个人甚至整个村子的生命”
好吧,末笙完全被洗脑了,她怎么感觉,自己正处在游戏中呢?
“媳妇,你说的,平生听不懂。”
刘平生摇头,对她说的话,片刻地思索,才能从期间嗅出一点点的道理。
“咳……咳咳,呜呼……”
一阵猛烈的咳嗽身突然从不知名的地方跑出来,下了末笙和刘平生一条,她慢慢撑起身子,侧目看着刘平生。
“你们,是谁啊,我是苷村的,病犯了,走不动了,你们都不懂帮我一把?”
地上的老妇人立马又咳嗽几声,发出浓厚的喘息。
刘平生俯身,感觉声音很熟悉,他仔细打量,确认人物时,立马一阵激动,“刘阿婆?你是刘阿婆怪不得前两天没瞧见你,原来,你上山挖野菜了,哦还有,春润哥搁家呆的久了,您又迟迟不归,他好像又要逃”
刘平生提到的春润,正是刘阿婆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孙子。
刘阿婆一声无儿无女,只因为她出身卑劣,会阴阳五行,整日里怪兮兮地,人民自然与她疏远。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刘阿婆脸上的皱纹也愈来愈明显,手脚开始不利索,于是,有人向刘阿婆提议去杜无珏那买个孙子养,至少以后能有人照顾,于是,春润便来了。
听说他本性姓周,是西南人,杜无珏去那里办事顺手牵来的,低价卖给了刘阿婆,照顾她的起居。
可是,男孩只有十四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无论全村上下如何劝导,他愣是一句话没说,柴米油盐从不下肚,只吃山上的野菜。
刘阿婆也好脾气,一直诚心诚意对待,奈何这个兔崽子不识趣,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逃走,于是,刘阿婆每次出门,都会将周春润锁在屋内。
这次,也不只多了多久,刘平生只记得行人撞开门后那道惨白的脸色和绝望的眼神,仿佛面对死亡最虔诚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