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辰虽然爱运动,但很少有起这么早的,要不是最近盯上了一个经管学院的妞,他也不会大清早地爬起来跑到这田径场喝西北风。
这妞在学校里比较火热,追逐者众,所以要想泡到她一般的手段是行不通的,得另辟蹊径才行。
在付出了不菲的代价之后,丁辰买通了这妞的室友,知道这妞有晨跑的习惯,于是立刻就有了对策。
要想套近乎,最好的办法就是有共同的爱好。
那就跑呗!
无非是少睡点懒觉罢了。
常言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既然想泡人家,这点代价还是要出的。
所以,他一大早就来到了田径场。
可一连几天了,他毫无进展,别说说句话了,人家连看都懒得看自己一眼!
如果今天还这样的话,岂不是白白浪费大好时光?那他起那么早,都干嘛来了?如今时间差不多了,美妞马上就要出现了,必须想点办法才行!
苦思中的丁辰突然看到了金元宝,顿时就有了主意真尼玛运气啊!老子正愁着呢,这吊丝倒是送上门来了,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啊!要是不好好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美意?
小子,算你运气好!要搁平常,老子都懒得看你一眼,能成为老子的垫脚石,那是你的荣幸啊!
当然了,这话也只能在心里说说,否则那智商真是感人啊!
于是,丁辰笑了笑,道:“宝哥这是贵人多往事啊!我是丁辰,二班的。”
丁辰?二班的?他这么一说,金元宝倒是想起来了,难怪有些眼熟,同一个系的嘛,只要去上课,那难免不会遇到。
对于这个丁辰,金元宝不是很了解,但是偶尔会在米有福口中听到,这是一个福哥不怎么喜欢的人,自家兄弟不喜欢的,他当然也不喜欢!
原本他还有纳闷的,这丁辰怎么会找上自己?这时远方出现了一个身影,虽然隔着挺远的,但金元宝还是一下子就被她给吸引住了。
好大!
这个扎着马尾辫女生,胸前鼓鼓的,仿佛只要这衣服只要质量差一点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开来一般。
金元宝不免有些愣神,因为他从来见过这么大的,这样的年纪怎么会这么大?而且,还是纯天然的!
在短暂的震撼之后,金元宝立刻就反应过来了,我勒个去!敢情是拿哥当垫脚石了?
如果放在以往的话,金元宝肯定会退避三舍,他这么懒!一个连课都懒得去上的人,又怎么和别人争风吃醋呢?
可今天不一样!
他心情很不好!
被人捅也一刀也就罢了,可居然救了个曰了狗的人……一肚子火正愁没地方发泄呢,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那怨不得哥了!
啊。
既能够倾泄怒火,又能够帮米有福出一口气,何乐而不为?
打人就得打脸,哇哈哈哈!!!
于是,他也露出了笑容,道:“原来是辰哥啊,有什么事?”
“听说宝哥是个运动健将,早就想好好讨教一番,可一直都没有机会,今日恰巧有缘,不知宝哥可否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