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龙为什么算牲畜,这个问题杜隆给出了很好的解释。
在途中下车休息的时候,杜隆领着帕米这么给他科普道:“地龙四肢粗壮,脾性温顺,成年后可以长到四到五米长,四千多斤,高两米左右,尾长七十多厘米。可以轻易拉动三四千斤的东西,而且厚实的背部可以驮上一千斤到两千斤。它角质化的外皮可以承受一般野兽和刀剑的攻击,虽然食量惊人,可它属于杂食动物,强悍的胃壁赋予了它极大的消化能力,从野草野菜到各种肉类,它都可以吃。地龙有两个胃袋,一个用于消化,一个用于储存,它们可以在吃饱以后连续五六天不进食。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地龙甚至可以将副胃袋消化掉来补充营养。”
“地龙的寿命也很长,野生地龙最长可以活到五十年。地龙生长期很快,只要五年就可以从幼体长到成年,一头正常的地龙,从成年开始,可以工作十到十五年才会死去。在地龙死后,它的肉还可以当做饲料喂给其它地龙,皮革可以制成盾牌、马车装饰等等。因为这种种原因,地龙对人类来说,是能提供很多便利的动物。养殖地龙也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听完杜隆的长篇大论,帕米打了个哈欠,眨巴着眼睛说道:“所以,你告诉我这么多是干什么呢,我就看了几眼这个大家伙而已啊。”
杜隆插着腰,自得的说道:“那是因为我想做点生意。”
“做生意?”帕米愣愣的看着他,不明白杜隆为什么突然要想到做生意。
这个问题,杜隆当然有原因,毕竟,人要吃饭的嘛。
杜隆拍了拍地龙厚实的背部,说道:“我准备做一点倒卖的生意,其中像地龙皮革这样的货品估计要占很大份额。你想想,等我们到了利尔村,要买房子、买家具、还得负担你的学费和锻炼身体需要的各种补品药品,还有其它一大堆杂七杂八要花钱的地方,不做生意哪来的钱。”
“为什么呢?”帕米不解的望向杜隆。“杜隆大叔,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从小都生长在一个严酷的环境里,帕米根本不相信世上会掉馅饼。
杜隆淡淡的一笑,说道:“因为我想看看你能走多远。”
“什么意思?”
“我这辈子,大概也就只能走到这一步了,想要寸进一步难如登天。但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希望,我真的很想看看到下一步或者在往后之后的境界是什么样的。说实话,要是没有精灵涎珠和罗威西厄尔·斯宾塞的交易,我也不会这么上心的。”
“到底在讲什么啊,我一句都听不懂。说简单点不行吗。”帕米撇着嘴抱怨道。
用鼻子出了口气,杜隆看向帕米,淡笑着说道:“本来现在和你说这些还太早,不过你想知道的话,我也可以给你讲讲。关于境界的事情。”
帕米假装高兴地说道:“好啊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