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来到律所的郝好,收到了来自于金河区法院的开庭通知,金河印刷厂起诉大河投资的案子开庭日期已经确定了。
这个案子确实看上去很简单:那是在2015年,中部地区经济贸易投资洽谈会在商都市召开,大河投资作为本地知名的投资企业当然要全力参会,可令大河投资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由于公司内部高管成为了别人的内应,导致公司印刷的宣传资料出现致命错误。而更让大河投资高层措手不及的是,由于内鬼的遮掩,直到贸洽会开幕前两天,内鬼突然离职后,他们才发现了印刷品上的问题。
匆忙中,公司找到有合作关系的印刷厂重新印刷,可人家的任务都已经排好了,跟本就不可能给他们加队。在众多合作伙伴都表示无能为力后,大河投资终于找到了金河印刷厂,在许诺了比市场价高出一倍的费用,何远山接下了这单价值不足8万,但总金额达到15万元的单子。
为了按时保质的完成印刷任务,何远山可是开动了所有能开动的机器,24小时不停机,终于将第一批需要的宣传资料在开幕式开始前一小时送到了会场。
然而,令何远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贸洽会一结束,大河投资就反悔了,他们拒绝支付剩余的5万元印刷费用,最初的理由是金河印刷厂趁人之危,大河投资被迫才同意出高价印刷,现在支付的费用已经比市场价多了2万多。
虽然何远山多次找大河投资催要,但都被大河投资以各种理由给拖了过去。
眼看着三年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何远山迫于无耐,只好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就这么着,何远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凌怀远,凌怀远又把案子介绍给了郝好。
在刚刚接手案件时,简单地听过何远山的情况说明,郝好也一度认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
然而,当何远山应郝好的要求,将手头上所有的证据都拿给郝好后,郝好才意识到,这个简单的案子变得不简单了起来。
拿着证据,郝好非常无语的看着一脸苦笑的何远山。
“你们是怎么结账的?”郝好心存侥幸的问何远山。
郝好只所以问这个问题,主要是按照这么一个思路来考虑的:
假如何远山他们每送一批印刷品给大河投资,大河投资就支付一次和该批印刷品对应的费用的话,就可以大概的计算出每份(套)印刷品的费用是多少,再乘以印刷品总数量,那总价格不就出来了吗?扣掉已经支付的,剩下的就是欠的,很简单的加减法。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何远山的回答将郝好一棒槌给夯到了地上。
“大河投资先付了5万元的定金,在我给他最后一批印刷品前又付了5万。”何远山想都没想,就回答了郝好的问题。
“那你不让他一次付完?”郝好没有想明白,如果一次付完,不就没有后来的纠纷了吗?
“他们不同意,只答应先付5万。当时说,余款在洽谈会结束后就付清。谁知道……”
好吧,如果按郝好刚才的思路分析,这5万元费用估计人家都没准备付。想到这里,郝好猛然一惊,对啊,如果对方辩称:在印刷厂交付最后一批印刷品前,大河投资已经付清了所有费用,根本就不欠金河印刷厂钱怎么办?
郝好越想越心惊,不是可能,而是一定,对方一定会这么说的。从对方第二次只同意付了5万这一点来看,对方根本就没打算付剩余的5万块。这是一大问题,先记下来,看还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证据来支撑何远山的诉求。
要知道,打官司最重要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证据。
“还有其他什么证据吗?比如要账时的录音或者录像?”郝好不甘心的问道。
“确实没有了。”何远山无奈的回答。
好吧,看来这个案子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
要知道,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没有证据,说的再天花乱坠的也没球用。
并不是你说张三欠你钱,张三就一定欠你钱的,你不但要拿出张三欠你钱的证据,有的时候甚至还要拿出你有能力借给张三钱的证据。
没错,某些情况下,即使你拿着一张100万的欠条,也不一定能够要到一分钱。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还需要查清楚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通俗一点讲就是,你一个小屌.丝,一年才挣1万块钱,你得向法庭说清楚,你借出去的这100万是从哪儿来的,或者说至少你得证明这100万确实是从你手里转给借款人的。说不清楚怎么办?凉拌,法院可能就会以双方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为由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