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黏黏腻腻地吃了几个牛油果,沈念的肚子依然咕噜咕噜直叫,眼看天色越来越黑,而庄瑾言似乎没有要吃正餐的打算,便自告奋勇地挽起袖子。
“庄园里种了很多蔬菜,阿瑾,你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庄瑾言拉着她的手,轻轻握在掌心,“舍不得让念念这么辛苦。食物已经让人准备好了,你去换身衣服,我们这就过去。”
“换衣服?”沈念问号脸。
“有客人。”庄瑾言简洁地回答。
沈念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病号服,以及病号服外裹着的男式西装,这不伦不类的打扮令她有一瞬间的沉默。
她就穿成这样,跨越了好几个国度,漂洋过海到了香肠国?
……好吧。
确实不方便会客。
“衣服在二楼化妆间里,仆人会带你去的。”
沈念搔了搔头,乖乖跟着胖乎乎的黑人女佣上楼。
转过楼梯时,她飞快地瞄了一眼客厅。
庄瑾言姿势优雅地依靠在沙发上,右手托着一只酒杯轻轻摇晃,对她的去向并没有表露出过度的关心。
短短十几秒,沈念便对这套屋子的格局有了数。
如果她从化妆间或者旁边的卧室,顺着管道爬到一楼去,以她的身手,他不一定能抓得到她。
可是……
沈念咬了咬唇。
她有必要逃吗?
沈念这一去,就去了半个小时。
庄瑾言已换上了一身黑色的燕尾服,领口微微露出白色的衬衫领,笔直的大长腿包裹在熨帖的西装裤下,更衬得他姿容俊美出众,身材高大有型。
他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将手上的酒杯往桌子上一搁,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
35分钟了。
庄瑾言瞳孔的颜色,一点一点地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