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极力辩解,但丽红死活就是不信,那时候成亲哪有什么两情相悦的,都是家里长辈商量着就给办了,本来就没多少感情,现在又出了这等肮脏事,很快,我和小婉的事情就在十里八乡给传开了。”
“那时候这一带还远没现在发达,很多地方还保留着相当落后的习俗,知道猪笼刑吗?也就是浸猪笼,这是民间的一种私刑,专门用来对付我这样的人,就在那天,我和小婉被装进了猪笼,在全村人的咒骂之下被淹死在了河里。”
“我想我这样的人应该是会下地狱的吧,可当我们被活活淹死之后,竟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被带到阴曹地府去,我们似乎是被遗弃了,或许是生前犯下的罪孽,使得我们只能永远得以这种可悲的状态留存在活人的世界。”
讲到这里旅馆老板的神情之中透露出丝丝恐惧,就连先前那平静的语气也是变得有些颤抖了起来:“你知道变成一个孤魂野鬼的样子有多可怕吗?”
“没有眼睛,我看不见山,看不见水,没有鼻子,我嗅不到香,嗅不到臭,没有耳朵,没有嘴巴,没有手,没有脚,没有我们身为人时所拥有的一切感官!”旅馆老板几乎是歇斯底里得吼了出来:“我和小婉失去了肉身,但意识还在,我看到,不,应该说是感觉到,小婉的形体已经变成了一团烟雾,灰白色的烟雾,想必在她眼中,我也是如此的吧,我们互相安慰着,互相鼓励着,但日子一天天还是过得极为艰难,每一瞬间,都像是千万年的岁月!”
嚯!这么可怕的吗?跟电影里完全两回事啊!话说你俩的故事也真够狗血的,要哥们儿我帮你报个德国骨科吗?
我抽了口烟,心中颇为惊讶。
“直到有一天,我们遇见了三团赤红色的火焰,就好像是发现了荒漠中的绿洲一般,我们拼了命得想要向它靠近,但那三团火焰的温度无比炽热,我们一次又一次得向着火焰发起冲击,终于!我硬生生得用我的灵魂撞灭了那三团火焰,下一刻,我再度感受到了肉身的美好!”
旅馆老板略带几分陶醉得抚摸着自己的身体:“到最后,我才知道这个过程叫做夺舍,而那三团火焰,则是守护凡人肉身的三昧真火。”
“夺舍的难度很大,一不留心便是要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我很庆幸,我夺取的这具身躯原本的主人是个病入膏肓的家伙,所以才能让我轻易夺舍。”
“我心中对小婉有愧,于是想为她也找一具容易夺舍的身躯,可我发现即便是拥有了肉身之后,我也无法离开身死之地百米范围,等到下一具肉身来的时候,小婉却是在漫长的等待之中魂魄受损,神智时有时无,虽然后来在我的帮助下成功夺舍,但她却再也无法与从前相当。”
“后来,我们就在这里住下,虽然夺舍过来的肉身用起来有不少麻烦,但至少比作个孤魂野鬼要好的吧,当肉身快要腐烂的时候,我们就使尽各种手段得去夺舍,生命在我们眼中早就失去了一切意义,就这样,我们艰难得熬过了十年。”
“后来,我们遇见了一个姓徐的道士,他告诉我们,只要再等十年,等他归来的时候,他就帮我们投胎转世。”
到最后,旅馆老板踩灭了手中那烧至尽头的香烟,朝着我俩咧嘴笑道:“现在,十年之期马上就要到了,而我和小婉,马上就能解脱了。”
我看了眼手机,时间显示的是3时56分,距离天亮只剩两个钟头时间,黎明将近,天地之间的阳气正在渐渐复苏,只要最后的这段时间别出什么差错
我在心中反复思量,最后对旅馆老板说道:“我们只是偶然路过,无意打扰你们的投胎计划,只要让我们安全待到天亮,我们马上就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了。”
旅馆老板淡淡得笑了一阵,旋即,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动的,仅仅是瞬息时间,我只感觉眼前突然一黑,小腹处便是传来了一阵钻心般的疼痛!
下一刻,一双浑浊的眼睛在我的视界之中急剧放大,旅馆老板那苍老的声音,这才姗姗来迟得传入耳畔:“虽然十年之期马上就要到了,但这具身躯怕是撑不到那个时候,你知道的,我和小婉一直靠着夺舍别人的身躯,这才挺过了这一段段的漫长岁月,所以把你的身躯交出来吧!”
该死的老东西,特么说翻脸就翻脸!好痛!好大的力气!
又是一记重拳袭来,又是一记重拳袭来,胸口的五帝铜钱不断得渗出道道热流,我强忍着小腹处的痛感,奋力抬起双臂,死死得护在身前,旅馆老板的肉身虽然极为老迈,但力气却是出奇的大,拳头雨点般的落下,一时间,我一个年轻小伙子竟是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兔子急了还咬人,老东西,你陈爷可不是好欺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