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放下了这杯酒,眼睛看向元烈,他却对酒的口感毫无感觉。
这世上大概只有林泽严知道元烈为什么会喜欢伏特加,其实白酒元烈也是同样喜欢的。因为元烈真实的性格就像这两种酒一样,就如同他名字中的那个烈字一样
元烈是混血,跟很多混血儿一样他从出生就带着上天眷顾的足以惊世骇俗的容颜。他是上帝的宠儿,父亲家里是大不列颠几代的公爵,钱和权大概是他最常拥有的东西。
他的母亲则是裟中国人,林泽严曾经见到过那个女人,她优雅,高贵,腹有诗书气自华是裟中最年轻有为的物理科学家。
曾经,元烈每次跟他提起她,都带着一脸的骄傲与崇拜,让他有些嫉妒为什么自己没有拥有那样一个母亲?
可是后来一切都变了,那个元烈最崇拜的人变成了他最憎恨的人。
“马辉泽这个人可不好对付,他也不缺钱,做事全凭喜好,但人又喜怒无常的。”
“你打算怎么办?”
林泽严打破了这片快要脱离轨道的安静。
元烈收回心神,又抿了一口伏特加。狭长的凤眸微眯,喉结上下滚动,即便是林泽严这样个男人也忍不住在心中咒骂。
这男人,真是个妖孽!
一饮而尽,酒杯击打在玻璃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元烈脸上带着一丝潮红,敏锐的眼神锁定马辉泽,慵懒开口:“对于他这种从小到大什么都不缺的人,寻常的交际方式当然是行不通的。”
“欸!你们干什么?!”
就在这时,马辉泽隔壁的那桌客人好像发生了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