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经过法庭合议庭审查,最后的结论就是:
原告江峰,在远大集团雨夜失盗的凌晨3点多钟,骑摩托车去加油站加油,被远大集团的工作人员老张和小刘,误认为是小偷,就在老张和小刘,也没有亮明身份之前,就大声喊:站住!并且在江峰发动了摩托车之后,仍然大声连续喊着:站住!江峰误认为是抢劫的,给江峰的心里造成极度的恐慌,由于慌不择路,就撞到了路上的柱子上,人事不省,昏迷了过去!造成了江峰,重型脑颅损伤和腰椎线性骨折。
根据有关专家出示的证明,可以断定远大集团与江峰的受伤,有直接关系。若是没有老张和小刘的惊吓,江峰就不会撞上路上的柱子。再说,江峰是经常来这个加油站加油的,对加油站的路况是非常熟悉的,绝对不会发生无缘无故的就撞到路上的柱子的,所以,远大集团要对江峰的受伤负主要责任!最后经合议庭合议,判决如下:
原告江峰的受伤,与远大集团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远大集团应当向原告江峰,赔偿医疗费、人体伤害费、精神损伤费、误工补助费、残疾补助费共计428562万元人民币。
故事到此就讲完了,故事的背后告诉了我们什么?那就是工作一定要认真,在其位要谋其政,并且一定要谋好政!
虽然,老张和小刘工作很认真,但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没有做好本质的工作,没有穿工作服,更没有穿制服,工作做法简单、粗暴、不规范,做事不注意细节,更不注意用大脑和智慧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结果,把江峰误认为就是小偷,不分青红皂白就让江峰站住!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结果。这个本不应该发生的故事,可是已经发生了,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已是无法挽回!
江峰本来是一个为人诚恳,勤劳的善良的农民,可是,事故给他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他将永远无法和正常人那样的生活了?他才刚三十多岁啊?江峰,天天病痛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煎熬呀?他所受到的痛苦,是用钱可以解决的吗?
江峰,今后的人生的路,还很漫长啊?他虽然得到了一些经济赔偿,但那也是微不足道啊?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啊?人们不是常说吗?有什么也别有病,没什么也别没钱啊?那江峰,既有病,又没钱!各位可能说,不是赔偿了吗?那点钱还算钱吗?真是悲哀啊!
另一个问题就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基本的要求,那就是做事要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在执行公务时,你就得穿着制服,你们又不是便衣警察?便衣警察那也是工作需要,更是特殊需要!
从江峰这个事件中,给我们提了个醒,那这就要求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做任何工作都要认真!做事要用脑子,不要简单粗暴,工作只有热情,是不够的!要学会灵活的处理一些突发事件,这样工作才可能少出纰漏?有这样一句名言说得非常好:“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员就最讲认真了!”
是啊,你只要是做事认真了,规范了?善于多动脑筋了,一切问题,不就会迎刃而解了吗?就不会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故事了吧?你们说,是吗?
题材来源于12社会与法频道,2009年5月31日13:28分,法律讲堂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