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之后,阮央撩开自己已经长得可以别到耳后的刘海,对着镜子看到额头上半隐在发际线里的那道几不可见的淡粉色的伤疤,只有一点点,完全就可以忽略了。
她对着镜子长叹一口气,终于养好了。
然后下一刻她转身就要走到门外去,听管家说陆沉亭今天会回来。
这半个月里她没有见过他一次次。他好像很忙的样子,很早出去很晚回来,他们都不会碰面,这让她心里很放松。而今天管家说他会早点回来的,她就正好可以跟他说这个事情,她伤养好了,要回去了。
但是当她刚一转头看到倚在卧室门框上的男人时,呼吸被吓得一停。
可也马上就开口叫他了:“陆叔叔。”
陆沉亭轻轻颔首,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就闲闲得一步一步朝她走近来。
半个月了,他每次回来的时候她都已经睡下了,每次看到她的样子都是睡着了的样子,这次不一样,她睁大着眼睛就站在眼前。第一次见到她时,短的齐耳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肩头,软软得披散下来,刘海也没有了,露出光洁的额头,那颗美人痣在雪白的肌肤上愈加夺目。
她此刻赤着个脚站在地毯上,身上就穿了一件纯黑色的及膝裙,细细的肩带搭在锁骨上,薄软的布料贴着身体的曲线,到了腰际才开始是层叠的裙摆。
真是个叫人看了一眼忍不住再看一眼的妖精。
“鞋子呢?穿上鞋,地上凉。”
阮央看到他已经走近到自己的面前,目光好像有穿透力一样从上到下把她扫视了一遍,最后盯在她的光脚上。
她心里又毛又反感,这样看人的方式简直没有一点礼貌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