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阿苏里市着名的大学一条街,盛伦三人在一家名为恰同学的夜宵店门口走了下来。
学生时代,这里曾是三人的大本营。那时学校的食堂关门早,过了晚上七点就只有面类食物了,但是三人打球却常常要打到晚上八九点,面类食物又填不饱肚子,于是就常常跑来恰同学一起吃夜宵。恰同学是一家主营烧烤的排档,晚上的生意特别红火,尤其是过了十点以后。
阿苏里市毗邻长江,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吸引了大批大外地人少来打工创业,使得阿苏里市的经济早在二十一世纪初就实现了井喷式的发展,房价物价亦随之水涨船高。
然而,这里的水产品反倒是越卖越便宜,恰同学有一道烤鱼便成了三人的必点,不仅因为便宜,更因为这家店的鱼大,一条就够三人吃饱。
三人坐定后,按照原来的菜单点了菜,有烤鱼,毛豆,里脊,鱿鱼串,又点了一打啤酒。
“来,我们先干一杯,为我们的友谊经久不衰干杯。”乐豪率先举起手中的酒杯。
盛伦和凌凯会意的举起手中的杯子,与之相碰。
“好久没来恰同学了,没想到口味还是一样的正宗呀。”乐豪放下酒杯,尝了一块鱼肉,脸上露出享受的神情。
“你要多吃点,我和伦子来的多,不像你,全国各地打比赛,挺辛苦的。”
“来,伦子,这一杯我敬你,你的婚礼我因为要打联赛没能到现场,这是我的不是,做兄弟的先自罚三杯。”随着喉结的一张一弛,乐豪的三杯酒已下肚。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可真是太不够意思了,竟然说结婚就结婚,搞得我弄了个措手不及,我还以为你会等……”乐豪又想起了什么,话语在这里打住了。
“知道你酒精过敏,但考虑到你的行为实在太过恶劣,还是要自罚一杯。”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计划赶不上变化,不过这一杯我甘愿受罚。”说完,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脸上的淡定一如从前。
“你说的也是,不过话说回来,伦子,你也是有家室的人了,你这么晚了还出来陪我,弟妹不会责怪吧。”乐豪打趣道。
“真是吃都堵不住你的嘴呀。”盛伦夹了块烤翅塞进乐豪的嘴里。
虽然毕业已经五年了,乐豪却是凌凯之外盛伦最好的朋友了。当时开创盛宇时,乐豪也参了一股,只是相比于创业,原本就是校篮球队主力后卫的乐豪更倾向于去追逐自己的篮球梦,乐豪的终极梦想是有一天能够站上nba的舞台,与自己的偶像科比对位。
后来经过与二人协商退出了创业小团队,人虽退出来了,但是乐豪的股份却转给了盛伦。三人的感情不但未曾因这件事而产生隔阂,反而因为这些许的距离而愈加深厚。只要乐豪的球队来阿苏里市打客场比赛,盛伦和凌凯都会在万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亲临现场观战,观战过后来到恰同学吃一锅鱼,再回到盛伦家聊一通宵。
只是那时的盛伦形单影只,如今的盛伦已经成了有妻室之人了,再去肯定是不方便了。
三人酒饱饭足之后,凌凯邀乐豪去他的公寓凑合着一晚上。乐豪倒也没推辞,自知再去盛伦家已是不便。
“哎,老凌,你说这伦子是咋回事啊,我这次一回来阿苏里,满世界都在宣扬他娶了一个异族姑娘,连超市里都能听到有人在议论此事。”走在去凌凯家路上,乐豪转头对凌凯说,脑袋挂满了问号。
“老盛的做事风格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私事从来不跟我说,我也问不到。”凌凯无奈的摊了摊手,表示并不知情。
“你跟他天天在一起,难道你一点都不知道?”
“他跟这个姑娘怎么认识的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因为家里的事,上个月他消失了一个星期,回来不久便做了这个决定,可怜我这个伴郎,连新娘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就稀里糊涂的当了回伴郎。”
“照你这么说来,那应该就是消失的这一个星期认识的女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