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大概三天三夜,银煜的伤口早已经化脓感染。他的脚步早已虚无踉跄了,后面跟着几匹狼,他强撑着眼拔出腰间的象牙短刀,“他只有一次机会,能杀掉头狼他就能活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银煜一脚蹬地,冲向狼群。头狼也后退发力,一跃而起,扑向银煜,银煜转过身来,绕到头狼的背后,一胳膊夹紧头狼的脖子,一手拿刀“噗嗤一下”割断了头狼的喉咙。热血喷涌而出,银煜咬住头狼的脖子“咕咚咕咚”喝下头狼的血。
群狼们看银煜这个比它们还要血腥的人类,人类都是惧怕狼群的,可是这个浑身噬血的人,比兽类还可怕,狼群看着银煜渐渐的往后退了几步。
“扑通一声”头狼的尸体被银煜扔在狼群面前,一头公狼仰天长啸“呜”的一声,叼起头狼的尸体,首先往回奔去。狼群看了看公狼走了,也都随它而去!
天空一阵电闪雷鸣,哗哗的大雨从天而降,银煜也浑身发热,倒在地上的他淋着冰凉的雨水舒服极了。闭上眼睛之前,他好像又看到了妈妈。
“妈妈,妈妈,妈妈……”
他还不想死,不知道为什么?
冥冥之中,他觉得他还会看到妈妈的。他觉得太累了,他好想回到记忆中的那片大雪原。回到爸爸妈妈都爱他的时候。
十个雪季后,在离山洞五十多里的地方,一个白色的身影穿梭在丛林里。他正在往丛林的外围清理,因为,不知道小雌性明天还会不会往丛林外走。所以,他趁着夜色为她扫清障碍!
银煜上身穿着单肩的蛇皮衣,衣摆扎在腰间的围裙中,围裙是用类似夏天狍子换毛时候的皮做的,十分轻薄。
他身高六尺,五官棱角分明。看上去像中东人,脸上却没有阿拉伯人的大胡子,他的脸很干净,额头饱满,鼻梁高挺,剑眉星眸,嘴唇很薄。两侧有些法令纹,让人看上去有些不好相与的样子。
常年在丛林里围猎的他,皮肤是蜜色的,让人看上去觉得健康有力。他的双臂的肌肉特别发达,围裙下的双腿也是肌理分明,走起路来肌肉一动一动的。如果在当今社会,姑娘们肯定会说“这身材比二十一世纪的那些被人追捧的男模好多了。”
一阵凉风吹过来,一头天生带着邪气的,银色的长发向后飘去,一条不知什么材质的东西,将这银发松松垮垮固定在脑后,那微微的凌乱感更凸显他的阳刚美。饱满的额头下面,一双黑色的眼眸,带着深邃和专注。
他手提着利矛,象牙磨制成的短刀别在腰间。他突然发力向前跑去,右臂抬矛用力向前投掷过去,是卷毛兽,他今天的晚餐。
回去的速度很快,长时间的狩猎和强健的体魄,让他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走完了,简安需要用一天的时间,才能走完的路程。银煜现在的速度也不是十个雪季前在大河领地那时候,可以比的了的了。
现在的他杀遍了山洞周围,五十里以内的野兽,可以说方圆五十里内十分安全,不然,简安不会那么平安的度过这几天!
想到美丽的小雌性,银煜又加快了回去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