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造成一片大乱。
这些胡人步卒,原本在匈奴大军序列里就是攻城炮灰,匈奴人对他们并不好,一日只提供两顿稀饭。
相较于匈奴人大口吃肉,他们连肉腥都闻不上,对匈奴人自然没有多少忠心,战意也不高。
发现大营被突袭,前营已经被突破,他们第一个反应不是反抗,而是慌不择路的窜逃。
还记得拿起地上兵器的,甚至都不到三分之一。
刘绍与两百晋阳精骑像是旋风过境,轻松杀开一条血路,战马前冲的速度几乎不减,迅速往纵深杀去。
他们直奔六千匈奴骑兵所在,那才是这支军队的核心,只要击溃那些匈奴骑兵,其余各族胡兵只不过土鸡瓦狗。
刘绍等人为此次突袭,经过周密策划,突袭方位算计得非常好。
他们从这个方位突破前营之后,只需要杀穿两三百米,就能冲到六千匈奴骑兵所在区域。
匈奴人平时作威作福惯,这一年时间,他们最多只是在后方督战,驱使各族胡兵炮灰去攻城,他们的马刀都要生锈了,警惕心比那些被他们当做炮灰的各族胡兵更低。
这个吃晚饭的时间,他们不仅脱了身上的皮甲,就连坐下战马都大量集中驱赶去喂养与饮水。
仓促之间,大部分匈奴人想找到自己的战马都难,别说骑上去作战了。
刘绍带着两百晋阳精骑不管不顾的直接朝这个地方穿凿突击,正是不给匈奴人反应的时间。
六千匈奴骑兵,能在二十个呼吸内骑上战马的仅仅只有千余人。
而且,骑兵并不是骑上战马就能发挥十成作战能力,还得能聚集在一起,集团冲锋才行,否则只是散骑,综合战力凭空减弱五成。
已经骑上战马的匈奴骑兵想要聚集,可他们又被那些战马不在身边,没能骑上战马,只能四处乱窜的匈奴人阻碍。
时机眨眼即逝,刘绍与两百晋阳精骑已经突入进来。
“杀!”
两百晋阳精骑自动分为两队,每一队一百骑,但凡看到哪里有匈奴骑兵想要聚集,便猛烈冲杀过去,将那些匈奴骑兵冲散,不给他们形成骑兵集团的机会。
刘绍亲领一队百骑,寻找匈奴骑兵主将,欲擒贼先擒王。
匈奴主将步度魁正在中军大帐与几个千骑长,一边欣赏歌舞,一边享用酒宴,吃得正欢。
突然听到大营之中一片大乱,喊杀声四起。
一瞬间他和几名千骑长都没反应过来大营被袭击了,足足愣了有五六个呼吸时间才反应过来。
“该死,哪里来的敌军胆敢突袭我大军营地!”
步度魁扔掉手中才吃了两口的羊腿,拿起主座旁边的马刀,急步走出营帐。
六名千骑长紧随其后。
“我的马呢?”
第一时间没有看到自己的战马,步度魁怒问旁边的人。
“将军,您的马牵去喝水了,马上就能牵回来。”
此人生怕步度魁一怒之下一刀砍了他,便尽可能的拖延时间,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步度魁的战马及时才会牵回来。
何况此时整个大营都乱了,敌军随时可能杀到此处,根本没有时间去寻找战马,以及等待将战马牵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