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修行者一旦要让一件【宝器】认自己为主,和签下契约羁绊。
首先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先得向【宝器】付出【身体代偿】。
【身体代偿】有可能是亲手割自己的鼻子、舌头;
亲手挖自己的眼睛、半边脾脏、半颗心脏;
或者是亲自切一两根手指头、脚趾头等身体部位……
更为甚者,还得是修行者自愿奉献上自己的一半【灵魂代偿】,【情绪代偿】,【寿命代偿】等等其他【宝器】所需要的东西。
其次第二步,与【宝器】正式订下契约,付出自己的【身体代偿】后。
修行者还得继续被迫适应【宝器】后续阶段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比如,修炼者在使用自己的【宝器】之时,需要进行修炼突破阶位。
那有可能会突然间出现走火入魔,也可能出现阶位停滞,阶位不升反降的状况。
又或者,修行者在使用【宝器】的一段时间之后。
忽然有【视盲模糊】,【触感失调】,【听鸣聋哑】,【舌尝混乱】和【嗅闻失灵】等感官负面作用。
而这件【暗水】宝器的【身体代偿】,就是江逾逾挖了自己的心头血,来作为签下契约的条件。
【暗水塔】宝器,所提供的一滴黑水,也就从江逾逾的心脏处慢慢吞咬侵蚀,再到繁殖出更多滴的黑水,直至黑水侵染整个身躯。
要是江逾逾承受适应不了后续的【侵蚀染噬】负面。
反而更糟糕的后果,就是被“暗水”反吞噬,幻化成【暗水塔】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