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的声音,在他耳中像是地府锁魂的铃声。
嘭!
咔嚓!
一块石头飞来,砸在方顺子腿上。
方顺子朝前摔倒,结结实实的砸在地上。
忍着疼痛转身看去,小腿折断,骨茬刺出皮肉。
“啊啊……别杀我别杀我!”方顺子大声求饶。
但是,林河一步步靠近,毫不理会他的求饶。
“李豪他抢了不少银子,藏在武馆里。”
“我可以带你去,别杀我!”方顺子抛出诱惑。
林河摇头一笑,俯身挥拳。
嘭!
咔嚓咔嚓……
一拳打在方顺子胸膛,发出清脆响声。
是他的肋骨根根折断。
噗……
折断的肋骨插进肺腑心脏,方顺子口中满是鲜血,眼神涣散。
不一会,方顺子彻底没了呼吸。
“你们说的,谁有实力谁是老大。”林河低语。
他很感谢这伙匪徒,让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少了许多心理负担。
哗啦啦呼啦啦……
昏暗的山林,传出渗人声响。
是林河,手里抓着尸体的脚踝,在地上拖动。
一路爬上山顶,向下望去,果然是一处陡峭山沟。
抬脚一踢,尸体顺着山坡滚落,坠入山沟底部。
“论来钱快,还是捞偏门。”林河低语。
他从李豪三人身上,搜出来十二两三钱银子。
李豪身上的银子最多,有八两左右。
方顺子临死前说过,他们大哥还有银钱藏着,藏在武馆里。
看来,三人打劫了不少银钱。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林河一笑。
越是危险来钱越快,越是危险死得也越快。
所以,来钱越快死得越快。
“我还是老老实实种田,闷声发财。”
林河擦了擦身上的血迹,重新挑起担子,朝小樟村走去。
半个时辰后,天色全黑。
乌头山上的小木屋里,亮起昏黄火光。
锅里煮着麦仁饭,灶台里柴火噼啪燃烧。
林河看了眼脚边,小黄盘起身子,睡着正香。
等到锅里沸腾,满屋麦香,小黄打着哈欠睡醒,摇晃尾巴。
“饿了是吗?”林河一笑,抓起小黄放在眼前“今天表现不错,马上给你盛饭吃。”
小黄刚刚断奶,豆丁般大小,却也知道林河遇到危险,出声吠叫。
知道护主,是条好狗。
锅盖掀开,扇走蒸汽后,锅里是白花花的麦仁。
前天林河凿好了石碾子石盘,给麦仁去了麸皮。
“算是吃上精粮了。”
林河盛起两碗,一多一少。
少的给小黄吃。
“来,吃吧。”
粗瓷碗一放下,小黄跟饿鬼投胎似的,脑袋埋在碗里,大口大口叼着吃下。
“好吃吧?我也觉得很好吃。”
灵麦去掉麸皮,没了粗糙口感,只剩下满嘴麦香。
而且,纯麦仁软糯无渣,在嘴里咀嚼两下后像是一汪甜水流入腹中。
以往,林河吃一斤左右的粮食能饱。
去了麸皮后的灵麦,林河吃两斤都不够。
一天三顿这么吃,三百斤灵麦只够吃一个半月的。
“原以为能吃到明年开春。”
吃惯了灵麦,再回去吃番薯白米,觉得有点难以下咽。
“由奢入俭难啊。”林河一笑。
好在,多吃灵麦不止是饱腹,还能提升修为。
每天三顿吃六斤灵脉,获得的灵气点数,相当于三滴灵液。
因此,林河的实力增长迅猛,双手力量有一千两百斤。
相较于李豪,林河估计,李豪的力量在八百斤左右。
正是力量上的悬殊,他才能战胜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