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玲英在信中戏称她现在是母凭子贵,婆婆不再刁难她,丈夫也一改往昔在外面吃喝玩乐的毛病,每天一下班就迫不及待地回家抱儿子、哄儿子,耐心出奇的好。
知道韦玲英现在也算是过得顺心如意,我打心眼儿里为她感到高兴。
而宋玉梅和小赵则从宋玉梅刚开始怀孕时起,就一直在祈祷他们能生个如宋玉梅般漂亮可爱的女儿,如今终于如愿以偿,他们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然而,当我看到雷玲霖的信时,心中却突然咯噔一下。她在信上说她已经跟罗兰俊领证结婚了。我不禁感到疑惑:就算罗兰俊没有父母,雷玲霖有父母呀,不知道一般人都不喜欢在六、七月结婚的么?他们为什么会同意让雷玲霖在六、七月结婚呢?
按照我们家乡的说法,农历六月是一年中的一半,在六月结婚有可能成为半路夫妻。七月则因为有个中元节,被称为阴月。据说以前那些妖魔鬼怪都被关在地牢中,七月初七时妖魔鬼怪才被放出来,散落人间,要到七月二十再收回去。所以在阴月成婚时有可能冲撞上那些妖魔鬼怪。
不过我转念一想,或许是各乡各俗,雷玲霖的家乡并没有这种说法,所以她父母才会同意他们在农历六月结婚吧。无论如何,我还是真心地祝福雷玲霖和罗兰俊幸福美满。
李枚宁虽然跟着江远飞去了他家,却也是因为有这种忌讳而没有领证结婚。其实他们的情况我已从刘成恒嘴里知道不少,只不过李枚宁在信中写得更详细些罢了。
江远飞将他那个编制名额让给了李枚宁,让李枚宁去上班。他则真的跟刘成恒合伙开酒店。以前在学校时听他们说起来,是想开家饭馆的,但是江远飞在他们那个小县城里转了几圈后发现,大大小小的饭馆遍地都是,但是却没有一家上档次的酒店。
李枚宁对我说,其实以前江远飞就一直打算将他那个名额让给她,只是不想提前告诉她,生怕影响她的决策。他希望她是在没有任何前提条件下做出决策,决定跟他过一辈子。
于是江远飞与刘成恒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两人一拍即合,毅然决然地做出了一个重大决策——那就是要干就大干一场,自己买地建造一座规模宏大的酒店!毫无疑问,这个宏伟计划所需的前期资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好在刘成恒财大气粗,表示愿意承担起在酒店正式投入运营之前的所有开销。而作为回报,一旦酒店开始盈利,江远飞将获得高达百分之三十的干股份额,并全面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宜。就这样,一切事务都全权交由江远飞来操持运作了。
另一边,齐思妮和王丽华也都顺顺利利地被分配到了各自满意的工作岗位上。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齐思妮这边却遭遇了来自家庭方面的巨大阻力。原来,齐思妮的家人们对她那位师父极为不满,坚决反对他们继续交往下去。无奈之下,齐思妮最终只能忍痛割爱,选择与自己心爱的师父分道扬镳。更糟糕的是,尽管已经分手,但由于他俩仍在同一个部门里共事,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这种频繁碰面的场景着实令齐思妮感到无比尴尬和难堪。
再看王丽华那边,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只见她踌躇满志、信心满满,甚至还精心撰写了一份详尽的升职计划书寄给我。按照这份规划,她给自己定下了明确的目标:首先,要在短短三年内晋升为所在部门的领导副职;接着,再过两年时间,也就是在五年之内成功转正担任正职一职;最后,更是立下豪言壮志,希望能够在未来十年内奋力拼搏,一举坐上单位一把手的宝座。嘿呀,瞧瞧这架势,王丽华还真是个一心追逐权势地位的狠角色呢!
看完王丽华的信,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在我们这五朵小花中,或许唯有王丽华具备成为领导的潜质。齐思妮一直是让我颇为忧心的那一个。目睹她当下的生活状况,似乎并不顺遂,我却茫然无措,不知该如何宽慰她。
尽管我尽量保持低调,仅表示自己是随刘成恒来到北方,继承他外婆家的一家商铺。甚至连商铺的规模大小,我都只字未提。
然而,齐思妮依然对我心生艳羡,主要是羡慕刘成恒对我多年的暗恋,而我恰好也钟情于他。更为幸运的是,我们双方的家长都对我们的恋情表示支持。看到我和李枚宁、雷玲霖的恋爱如此顺遂,齐思妮简直羡慕得要命。
王丽华则宛如一位大姐姐,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觉得你做出这个选择是明智之举。以你的个性,并不适合在单位工作,即便去了,说不定也会终生默默无闻,做个普通的办事员罢了。倒不如自己做点小生意,自由自在,能过得去日子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