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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每个人喜欢狗的方式不一样

转眼之间,就到了午饭时刻。

何封火恋恋不舍从电视机前站起来,起身去了对面砂锅米线店,打包了三份米线返回了超市。

“五斤哥,先给你媳妇送去。”

“然后你回来再吃。”

何封火这几日每次打包饭菜,都是三份,除了他和五斤的饭菜,还有他媳妇的。

五斤的女儿在城里的理发店当学徒,很久才回来一次。自己的父母,一个是守村人,一个纯属傻,女儿觉得丢人,不愿意回来。

五斤很听话,端起饭菜就朝着走去。

他家距离超市并不远,也就是二三百米的距离,五间土坯房子,一个挺大的院子,里面养着鸡鸭之类的动物,还堆放着不少的塑料纸箱子,以及书本之类的废品。

五斤和他的老婆,平日里就靠这些东西生活。

何封火先行开饭,刚吃了几口,就听到门口的“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响起,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大肚子男人走了进来。

吴忠发。

这是大肚子男人的名字。

这家伙是个老烟民,每天都来买两次烟,通过李育良和五斤,何封火摸清了他的底细。

刚来尧村第一天,打牌炸金花那天就有他的存在,两个人也算是熟人,第一把牌就是他帮自己上的底钱。

吴忠发看到是何封火在店里,赶忙讨好地笑了笑。

那一日他还以为对方是骗自己的,没想到最后在烟盒下发现了那一百块钱,一直记得这件事情的。

说实话,他挺好奇何封火为什么待在这里的,前几日来买烟,看到何封火帮忙卖东西,震惊得差点下巴掉下来,毕竟一个开豪车的有钱人,怎么会干收银员呢?

虽然何封火一直说他就是卖货的,吴忠发却从来都没信过,作为一个地痞流氓,没有什么其他本事,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有的。

吴忠发觉得从上半年遇到那个叫何封火的小孩后,就多了一点特殊的能力,总会躲避得罪人的危险,不会得罪有背景的大人物。

“来包芙蓉王。”

听到吴忠发的话语。

何封火放下筷子,一边拿烟,一边问道:“今天打牌赢了?”

意思很明显,吴忠发平日里只抽红塔山的,今天居然升档次了。

吴忠发听得出意思,赶忙道:“不是的,我自己来包红塔山,这包是替别人买的。”

哦?

何封火有些好奇,上下打量了一眼吴忠发,这家伙不是那种爱当狗腿子的人,今天事出有妖啊。

“老赵那群人,也就是上次领头的那个,赵得安,抓了两条野狗,说晚上炖狗肉吃。”

“我寻思着蹭一口么,你肯定也知道,砂锅香肉滚一滚,神仙来了也站不稳。”

吴忠发满脸得意,开始用起来影视剧里的台词来,如果再说下去,颇有些强行咬文嚼字了。又不是文化人,装什么装啊。

他拿了一包芙蓉王,又拿了一瓶便宜的白酒,开心道:“肯定不能空手去啊,一包烟,一瓶酒蹭顿狗肉火锅,值了。”

狗肉啊。

确实。

狗肉确实很香。

何封火知道狗肉火锅,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过他觉得自己没吃过。之所以是觉得,是因为还没有恢复记忆。

所以肯定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吃过。

大概率是没有的。

何封火不排斥别人吃狗肉,但自己不会去吃,不好这口,也不会去指责那些开狗肉馆的商户。

人家有的人就是以这行为生的,有什么可指责的,人活着本身就不容易。一切正规化就没有什么毛病,没必要去干涉。

让人真正厌恶的是偷狗,抓狗等行为。

或者遗弃狗,将养了几十年的狗卖掉的行为。

前者是违法犯罪,后者只能谴责良心了。

何封火给吴忠发算了算钱,便没有理会他了。吴忠发倒是想和何封火聊几句,奈何得不到回应,只好灰溜溜走人了。

路过门外保时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用手抚摸了一下轿车机盖。

“真是好车啊。”

在感叹声中,吴忠发提着酒和烟,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五斤。

瞧着五斤现在丝毫没有邋遢的模样,吴忠发有一点小嫉妒,以前的五斤就是村子里最差的那种存在,虽说不会有人随意欺负,但是总会觉得这家伙傻不拉几的,没有几个人看得起。

现在人家转身就傍着大哥了,尤其是这两天有几次晚上,吴忠发还看到何封火开着车载着五斤出去兜风。

“老子都没有坐过那豪车呢!”

吴忠发心中吐槽了一番。

脸上却挤出一抹笑容,和五斤打招呼道:“五斤,上班去啊。”

五斤对吴忠发态度一般般,两个人没发生过什么大矛盾,听到打招呼,也点头笑,不过就是不说话。

瞧着五斤走进超市,没过一分钟就端着砂锅米线蹲在门口吃着。

走远的吴忠发有些嫉妒,平日里五斤在空地那里厮混时,每顿饭都是回家凑合,他见过五斤家吃的,一言难尽。

没想到现在每顿饭都出去吃,比自己好多了,自己还得每顿饭回家吃呢,偶尔才出去开顿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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