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翊无语了,暗骂自己眼瞎了,好好的一只萌兔子他居然看成了老鼠。
如果是老鼠,这个头确实不但实际上它是只兔子,个头小小的,有些消瘦,估计还不到一个月大。
最奇怪的是,这兔子居然真的是纯紫色的,连眼瞳都是如此,看起来很萌很漂亮。
墙角里有个小小的淡绿色草窝,看起来还很新,此时的紫色小兔子就卷缩在窝里,一双大大的兔眼紧张地看着叶翊,一眨不眨地看着。
“小兔子!”
叶翊放好了烂床板,蹲了下来,想伸手去摸一下它,手还没碰到,那只小兔子就吓得蜷缩起来,浑身柔软的兔毛像刺猬毛刺一样炸立着。
叶翊还是摸了几下,小兔子的毛很柔滑,可即便叶翊尽量的放松了力度,小兔子依旧在微微颤抖着。
感受得出来,它它很害怕。
看着它,叶翊忽然想起了那时候的自己,似乎也是这样害怕地躲在屋子里。
这只小兔子明显还很估计最多也就一个月大,显然还没有到独立分窝的时间。
墙角的小窝很只能容得下它那小小的身子,这里应该只有它一只兔子。
是什么原因造成一只未满月的小兔子独自生活在这座废屋里?
叶翊能想到的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小兔子的兔爹兔娘都死了,或是被其他野兽吃了,或是被附近的猎人杀死了,反正是死了,所以,未断奶的小兔子被迫离开了老窝,来到这里独自生存。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只小兔子的毛色实在太过特别了。
叶翊曾经听说过,在许多动物的本能里,会对明显异于正常个体的同类进行排斥,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例外。
因为异于正常的个体往往代表着某种缺陷,而动物为了保证其余的正常后代能够更好地活下去,它们就会排斥那个不正常的孩子,会把它舍弃或驱逐,甚至于,它们会把它吃掉。
看起来很残忍,但这是动物界的自然法则,唯有如此它们才能让族群更好的生存下去。
这只紫色小兔子也许就是长得太过特别了,被它的兔爸爸兔妈妈排斥了,最终赶了出来,辗转才会来到这废屋里搭窝生存。
这两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可怜的,一时间,叶翊心情有些低落,感觉像是遇到了一个“同类”。
“小兔子,要不,你跟我出去,我包养你,怎么样?”
叶翊呵呵地笑了笑。觉得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缘分,他想把这只同病相连的小兔子带回去养起来。
然而,无论他怎么哄,怎样温声细语,小兔子就是不回应他,依旧蜷缩着,紧盯着他。
叶翊叹息一声,果断用手一揪,把小兔子给揪了起来:“唉,我真傻,还指望一只蠢兔子能听懂人话不成?”
这小兔子看起来就瘦巴巴的,一拎起来,现更是轻飘飘的的,伸手轻捏了一圈,现这货简直就是瘦得皮包骨头。
可以想象,如果就这样放任它在这里,用不了三五天,即便没有凶禽猛兽吃它,它估计也能把自己饿死。
紫色小兔子的个子就巴掌大,也不知道是吓得腿软了还是饿得晕,叶翊将它捧在手心上,它居然没跑,乖乖巧巧的卧着,身体微微颤动,估计还是害怕居多。
牵着马下了山,叶翊刚回到村道上,四周一群人便围了上来,带头的是叶村的村长,一个十岁的白头老翁。
早在先前,那泼皮将叶翊要寻“贼屋子”的事一宣扬出去,叶村之中年龄稍长的人顿时醒悟过来,贼孩子回来了。
特别是那些刚刚见过叶翊长相的人,更是可以直接确定,刚才那牵着马的富家公子就是多年前的贼孩子叶翊。
掘墓烧尸是个大仇,虽然这是村子里的一致决定,但执行的人只有那么十几个。
从叶翊被叶南天收养,莫名其妙成了叶府大少爷起,那些人便在担心,生怕这贼孩子有一天会回来为他父母报仇。
好在,除了第二年回来过一次又匆匆离开,多年以来,贼孩子从来都没有回来过叶村,连祭拜都没有。
有些人觉得他这是忘恩负义,但更多的人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毕竟这贼孩子的出身是个大大的污点,如今既然入了叶府,飞黄腾达了,自然是要跟过去的龌蹉出身一刀两断的。
本章节内容由手打更新
那些人掘墓烧尸或者曾经欺负过叶翊一家的人自然都是后者,他们希望贼孩子永远不要回来,那些旧事叶永远不要被提起。
然而,就在今日,叶翊回来了,曾经的贼孩子光明正大地骑着马回来了,回了他曾经的贼屋,多半还要去祭拜他那些贼父贼母贼祖宗。
这代表着,这贼孩子还念着旧情,依旧记着他曾经的家,兴许他还清楚地记得过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