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认狗作父。认我当爷爷。然后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他叫我叫爷爷。售货员就说我看上去特别年轻。我就说我是他爸爸。他认狗作父了。
。再见,写不下去了。好弱智啊。
张总,写不下去,一点。他还记得当初他写完是多么的欣喜。并且兴奋的拿给同学们看。同学们也是夸赞写的很好。可是现在看就是一坨狗屎。张都不敢看了。看的脚趾抠地。
今天的天很蓝。万里无云。
张总觉得也许还是需要一个故事来写
不然写小说就跟张总写日记一样
可是现在他的脑袋空空如也。如何办呢?。现在他所写的和题目一点关系没有。50分零分。
一念永恒第三季有了。张总还没去看。(*"▽"*)?
颜文字算字吗?
这两张就算水文了。明天张总肯定能编出一个像样的故事来。这样的有稿费吗??
应该没有
也许张总还可以在这里想一个小故事
从前有一个公主。从前还有一个王子。他们生活在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有很多很多美好的东西。有蓝蓝的天。有绿绿的地。有美美的人。有帅帅的人。这个王国好像什么都不缺。又好像什么都缺。其实这个王国里还种树。种了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然后有一天。公主生病了。然后王子也得病了。然后女巫。女巫没生病。女巫来救他们了。然后女巫把他们两个救好了。然后王子和女巫在一起了。但是女巫说她喜欢公主。所以公主问他为什么要和王子在一起?女巫说他也不知道。公主不相信。公主化身为特工。偷偷监视王子与女巫的爱情。发现王子并不是真心爱女巫 。王子是喜欢女巫的脚。准确来说,王子喜欢女巫的脚气。他总是喜欢闻女巫的脚。似乎是喜欢女巫的脚散发的味道。公主注意到了这一点。在王子和女巫分开之后 。公主又化身为隐形人。偷偷接近女巫。趁他还没穿鞋,闻了一口。真酸爽。公主差点就被熏过去了。公主不太理解王子为什么会喜欢闻这个味道?然而,此时的女巫早就发现他了。但是女巫没有揭穿他。他含情脉脉地看向公主。公主却还在盯着他的脚。女巫非常好奇,他的脚究竟有什么魔力?于是女巫凑近自己的脚闻了一口。哦,天真晕了。公主十分惊讶。女巫怎么突然就晕了?怎么突然就闻自己的脚了?心里暗暗想“看不出来呀,女巫承受能力也太弱了”公主突然心生一念。不如直接私奔好了。化身大力士。扛起女巫就往森林里跑。隔天王子发现女巫不见了。十分生气。派人去森林里面寻找女巫。此时,王子身边的假公主也现身了。这个公主不是别人。正是女巫制造的假分身。他为了和公主私奔,早已做了许多谋划哈哈哈
最终,公主和女巫幸福的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