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王家的时候,天边最后一缕金辉消散,落虎县城似被黑纱笼罩住。
迎面来了一对男女。
男人腰大膀粗,长相凶悍,右边眉角有颗大痣,身穿黑色屠夫皮兜衣,上面布满褐色血迹。
女子面貌平庸,但有股成熟妇人的韵味,身段极好,前凸后翘,如一个熟透的水蜜桃,一掐就能出水。
此时她怀中抱着只还没睁眼的小奶狗,手掌摩挲着狗头。
听到迎面而来的脚步声,她微微抬颔,一对琉璃般的眸子似被水润过,风情万种,撩人心魄。
常安扫视两人一眼,在妇人身上顿了顿,便连忙收回目光,与两人擦肩而过。
‘还挺巧,这就是王老汉姘头么。’
身穿皮兜衣的是张屠夫,在菜市场开了个替人屠宰牲畜的铺子,常安以前并不上山打猎,与他并无交集,只照过面。
他的妻子之前一直久居深闺,如今倒是第一次见。
‘起早贪黑的宰杀牲畜,却是替别人养娃。’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胭脂香气和血腥味,常安在心里嘀咕一句,紧了紧肩上的竹篓,继续拔步。
入了夜,落虎县城由白天的嘈杂,彻底归于寂静,只是偶尔响起几声犬吠猫鸣。
‘这天黑的也太快了。’
清冷的月光落在青石板中,望着空无一人的街道,迈着仿若灌铅的双腿,常安内心紧迫,加快脚步。
夜晚,哪怕是落虎县城,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每个月夜里,都有几起妖邪作祟,精怪食人的案件出现。
一入夜,闭门不出,已经深入人心了。
想起最近夜里妖邪伤人的消息越来越多,常安内心升起不安情绪,不顾白天刨坟导致的肌肉劳损,咬牙跑动起来。
如此小跑了数条街道,离清屏巷只剩四条街时,他以小跑的姿态刚闯进一条小巷,眼前的一幕,令他连忙刹住步伐。
巷子狭窄,晶莹的月光斜洒在墙上,刚好错过人影。
只能依稀看见一道黑色背影蹲在窄巷中央,正好将地上躺着的身影遮住大半。
空气中血腥味浓厚。
准确的说,黑色背影遮住的是具尸体。
‘我淦!’
常安暗暗咒骂了句。
闯进命案现场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凶手也在现场。
他刚刚快速跑进小巷,动静不大,但在寂静的夜里,这么点距离,只要不是聋子都能听到。
这下子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何人?”
蹲着的身影缓缓站起厉声道。
随着他的起身,月光恰好照在他身上,能清晰看见身上黑色长袍绣着云纹。
捕快班头!
看清他身上穿着,常安刚松口气,心中又咯噔一声。
松口气则是对方大概率不是凶手。
若是凶手,哪里还会发问,直接奔过来灭口了。
但捕快敛财,搜刮民脂,也已经深入人心。
虽说有些捕快不屑勒索普通百姓,但绝大多数,连路过的狗都要薅一把狗毛出来。
而常安现在,大晚上的,背了个竹篓。
根据这帮捕快的尿性,定然要翻个底朝天。
“大人,我是清屏巷的住户,这是我的身份牌。”
“今个上山拾柴换了几个包子,耽搁了时间,不打扰,您忙吧。”
从怀中掏出一块木质的身份牌,常安解释一句,希望对方能无视掉自己。
“过来。”
捕快嘴中蹦出两个字,如冬日深井里的水,冒着冷意。
见还是躲不过,常安只好硬着头皮,慢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