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贝克从曙光会中学得杀人之法,分为使用身体和使用武器两种。
身体则是以空手杀人,有拳法,擒拿,腿法,地面绞杀这几种。
武器中,属于冷兵器的,只有匕首这一种。
这些不同于竞技比赛,唯一的目的,就是更快,更省力的将一个人杀死!
单独拿出一种来,都足以让一个寻常之人轻易夺取他人性命。
而这些集合在一人的身上,其恐怖程度,便可想而知了。
而要论杀伤力最大的,必然当属匕首厮杀无疑。
李长歌现在,极度缺乏安全感,所以一上手,就挑选了匕首这种杀人最快,最轻松,也是杀气最重的技能开始练习。
李长歌在汽车引擎盖上手持匕首站定之后,没有上手就练而是调取了乔贝克最初在曙光会学习匕首厮杀的一段记忆。
前世就有说法,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匕首厮杀便是险之又险之法,几乎没有任何的防御招式,出刀全部奔敌人要害所在,杀人夺命只在一瞬之间。
而其中握持之法也大为讲究,分为正握和反握。
匕首正握,也就是刀口朝下的状态,进攻范围广泛,左右都可以得心应手。挥舞速度更快,但杀伤力不足,因为姿势的原因多为切割伤。
不一刀封喉难以瞬间毙命。
匕首反握,刀口朝下,讲究手臂力量的爆发,利用手臂肌肉发力,产生巨大的冲击力,以达到最大限度的伤害。
此时,刀身和手臂成一条直线,攻击范围向前延伸,方便进行刺杀。虽然招式的变化相对简单,但伤害最大。
这二者各有优劣,无上下之分。
正握时,使用者可以依靠手臂巧妙地隐藏刀口方向。辅之以快速灵活的攻击,可以实现出其不意的突然刺杀,尤其在多人作战时尤为有效。
与之相反,反握方式会将刀口直接暴露给对方,失去了一些突然性,其目的在于一击必杀或在几招之内凭借力量优势压制对手。
最终还是按照具体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握持方式。
李长歌脑中回想着这段记忆的时候,本来正握的匕首在他心念一动之下,五根修长有力的手指,灵活变化,瞬间就化为了反握状态。
随即手指一动,又转化为正握,切换之快速丝滑,令人咂舌。
正常来说,以匕首厮杀的时候,往往都是生死在乎一线之间。
除了手握两把匕首,一正一反,哪里会有人去在厮杀之中切换。
然而乔贝克已经将其练到正反切换存乎一心,使得他的匕首厮杀便兼具正反优势于一体。
李长歌对此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符合乔贝克这世界顶级杀手的身份嘛!
随即便是一些具体的杀人招式,基础的为划颈、挑腿、撩喉、刺腹,简洁明了。
配合上身躯,就再次衍生出其他的变化。
横刺顶膝,刺横变化,刺中划上,推肘刺腹,挑腕刺颈,击肋刺喉......
李长歌身躯一动,便一一将其演练出来,虽然这些动作都早已经融入了乔贝克骨髓之中,几乎成为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