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辩驳,你可以闭嘴保持沉默。
但你这么玩,那就别怪我了。
金胜目光灼灼的看向季平信,语气严厉的说道:“公诉人,你要不要听听看,你自己在说些什么?”
“面对抢劫、故意杀人,两项如此严重的罪行指控,你跟我说细节不重要?”
“这难道就是你们检察署的审查准则吗?”
“我简直无法想象,这种话会从一个公诉人的口中说出来。”
“等这次的庭审结束后,就公诉方的不当言论,我会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请法庭如实记录这一点。”
季平信此时脸色相当的难看。
话一说出口他就后悔了,也没想到金胜的反应会这么大。
做是一回事、说又是另一个性质。
一旦真的去投诉,别说以后能不能进步了,保不保的住现在的级别都不一定。
金胜先瞟了一眼书记员的位置后,接着看向主审法官说道:“法官阁下,我方申请提交一份视频资料,并当庭播放。”
“该份视频,是由我向金山区检察署申请调取的银行监控。”
“受害人叶小婉于10月15日当天下午进行取款的视频。”
金胜开始改变计划,提前针对两项核心证据出手,没兴趣再跟季平信继续掰扯下去。
他的水平,让金胜大失所望。
要是脱掉这身衣服去当个律师什么的,估计得饿死吧!
主审法官没去看公诉人一方,直接应道:“同意申请”
听到回答后,王宇豪就把U盘交给了庭审助理,开始播放。
随着画面的出现,金胜开始发言。
“从视频的对话中,我们可以清楚的听到,受害人是在一天前就向银行进行了预约取款。”
“当时取的现金为标准10万一捆,上面用塑料捆钞带进行了固定,并进行了全封闭处理。”
“可警方从魏大勇家中搜出的钱,全是一万一沓的散钱。”
“银行是如何认定,这笔钱就是当天叶小婉所提取的。”
“每一沓扎带上面的个人印鉴,只能说明这笔钱是从该银行所取出的。”
“另外从视频中,也没有看到负责取款的业务员,在上面做任何的标记。”
“这是第一个疑点。”
要是这个钱无法被认定为当天所取的,那就表示中间存在其他人,对于魏大勇而言,绝对是非常有利的。
就算凶器上有指纹那又能怎么样,至少犯案动机没有了。
说完这一段后,金胜没让对方进行答疑,直接示意继续播放下一个。
“我们接着看受害人取钱时的装束,她携带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身上也并没有穿外套。”
“拿到钱的第一时间,她就把钱给放到了包里,并且抱在胸前出了大厅,防范意识很好。”
“根据警方给出的犯案动机,魏大勇是因为看到钱后产生了犯罪的冲动,继而抢劫杀人。”
“在这,我就想问一句,他是如何看到包里的钱?”
“难道他有透视眼吗?”
“另外,警方在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这个包,以及被害人的手机等其它随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