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昭迪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哥谭的生活。
他已经在哥谭工作整整一周了,也见过枪战,罪犯,黑帮和一个超级英雄,一个将来的超级罪犯,不少底层的穷人和有钱的上流人,他甚至还习惯了每天盯着石像鬼上的倒吊人入睡。
拜托,他们摆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像催眠师在催眠。
说实话,除了这张脸平时吸引到的部分变态客户以外,他几乎觉得自己已经适应这座城市了,起码已经稍微适应了这里的疯狂。
他错了。
这天他照常下了班,提着轮椅穿过了宅巷,但还没来得及上楼,耳边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嘿兄弟,把你的轮椅给我。”
“?”
刚想回家的马昭迪脑袋稍微宕机了几秒钟。
他倒也不是没见过劫匪,东区的劫匪很常见,只是平时抢东西的人多了,流程和目的大都千篇一律,但这位的抢劫思路似乎别具匠心。
“那个...我确定一下。”马昭迪小心翼翼地指向自己手里的轮椅:“你要抢我的轮椅?”
拿着枪的劫匪此时一脸洋洋得意地狞笑着:“对,没错!把它给我!我知道你,东区和奥迪斯堡区都传遍了,每晚都有个他吗的鬼火人在路上飙车!我知道你每天是靠什么跑得那么快的,我知道那是个宝贝!”
马昭迪稍微有些不解:“恕我直言,你抢一辆车也同样跑得快,为什么执着于我的轮椅?”
那个大聪明愣了几秒钟,脸上的表情从狰狞变成思索,又从思索变成迷茫。
特别好玩。
“总,总而言之!”他结结巴巴地说道:“把你的轮椅给我!”
“出于我个人的角度建议,这辆轮椅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比较危险......”
“砰!”
“我说!踏马的把它给我!”
马昭迪嘴角抽搐地看向一旁的墙壁,那发子弹擦肩而过,在墙上留下一个弹孔,距离他的脑袋只有几寸。
这是他这星期在哥谭碰到的第十多次枪击现场了。
实话说,这就跟敏感度训练一样,紧张固然是真的紧张,但多次以后真的会变得有点麻木。马昭迪从原来的呆若木鸡,到后来的提心吊胆,到现在的强装镇定,多少已经有一点抗性了。
“给你,请便。”在枪口之下,他果断停止废话,免得被不耐烦的对方一枪爆头。
这不是他变怂了,毕竟之前的每一次,他都不是直面枪口,而是藏在角落或者躲在暗中,像现在这样正面起冲突,面对面直视上膛的枪口的情况,危险程度绝对远超从前。
“还有你身上的钱和衣服,全给我!”
“钱可以给你,衣服好歹给我留着吧?”
“少他么废话!快脱了!”
恁马的欺人太甚!
马昭迪顿时怒从心头起,紧接着麻利地脱掉了自己的外套,只留下一身衬衫和一条裤子,最后从外套里拿出自己的驾照,又从手机里拔出电话卡。
“行了,行了,我身上就剩两件衣服了,赶紧拿着我的钱滚蛋。”
“把你的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