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德雷克似乎变得异常冷静,他在脑中一遍又一遍计划着逃跑的路线,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以及最佳的姿势和规避动作,此刻的他如同电影里的John Wick附体,又像是游戏里的杀手47,莫得感情,全是理智。
“不要怕,我带你逃出去。”
他气定神闲地分析着,仿佛自己不是在枪林弹雨的哥谭市被人追杀,而是在大都会的繁华街道上闲谈。
他的脑中迅速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似乎能看到自己的身影敏捷地滚到车后起身,靠着车体坚硬的发动机挡住九毫米子弹,在对方射击的间隙助跑飞身扑入垃圾桶后方,借助视野掩护躬身前冲,迅速撞开对面的书店大门,轻巧地从书店二楼窗户里跃出,一个翻滚落地,消失在对方的视野里。
即使他愤怒地打出数发子弹,但也只能从自己冷酷的面容旁擦过,无法伤到自己分毫。
“看着我的动作。”
他嘴角勾勒起从容的笑意,轻轻将一只鞋脱下,用鞋尖在墙角闪电般晃过。
“砰砰!”
看着多出了两个洞的皮鞋,他淡定地将皮鞋穿回了脚上。
一秒过去了。
“没卵子的怂货!出来!”
“砰!”
两秒过去了。
“哈哈哈,不敢露头的孬种!跟我比比谁的枪硬!”
“砰!砰!”
三秒——
“你干嘛呢?动啊?”马昭迪疑惑地看向德雷克:“不是说有办法么?”
“我觉得还是躲在这里比较安全。”德雷克的脸上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他的枪法有点出乎我的预料,如果按照计划的话,我们出去的第一秒可能就要多几个窟窿眼。”
“......”
我真傻,真的,马昭迪抬起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想:我单知道德雷克在哥谭生活了一年时间,能找到一个靠谱的路子,能带我找到工作,然后活着去上班;我不知道他有多逗比,还这么能吸引仇恨。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一个能在这种公交车上活了整整半年的人,他的枪法会差吗?”
“别吵了,想想办法啊!你才是哥谭亲生的!你有哥谭户籍!”
“我连爹妈都没见过!”
正当两人争吵之时,马昭迪忽然瞥见旁边的楼顶上站着一个人,一道黑衣的曼妙身影正看向两人,嘴角带着猫一样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