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显然把我的感慨当成了邀请,还顺理成章的接受了。
半小时后,我半倚在浴缸里,按摩水流不断冲激四肢和后背,我舒服的直叹气,“可惜天黑了,要不泡着澡,看着外面的景色,那真是完美的享受啊。”
“是啊,这个位置看出去是景色最好的,明天白天你还可以再泡一次。”他说得一本正经,末了还补一句:“我可以陪你一起泡,泡多久都行。”
我有些好笑,“我穿着衣服也可以看景色的,不是非得泡在水里吧?”
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对啊,你说我遇到你之后是不是变笨了?我觉得头有点痒,是不是要长出传说中的恋爱脑了?”
我被他这副样子逗笑了,“你看,逗我笑多容易,都不用花几十万放烟花呢。”
我不是个相信一见钟情的人,一见钟情的全是看脸。当然他的脸肯定能让很多女孩一见钟情。只不过我一直认为那不是爱情,最多只是喜欢,或者是馋他身子。
爱情是需要相处出来的,两天时间显然不够,所以我现在的对他的感觉应该算是激情后遗症吧,我暗暗告诫自己,把激情当爱情是不理智的做法。
他不知道泡个澡的功夫,我已经开始思考爱情哲学问题了。
他抓起我的一只脚,帮我揉捏脚底,力度适中,手法到位,我舒服的直哼哼。
从小练舞的关系,我柔韧性非常好,他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有些意外地说:“你是用万向轴组装的吗?这种角度居然都可以。”
我颇为得意,“这有什么好惊讶的,你还没见过我的一字马可以劈到什么角度呢。”
“一会儿给我展示一下,看来今晚可以做些新尝试了。”他笑得像只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