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她蹦蹦跳跳进了屋子,把给金熠做的白衬衫从炕柜里取了出来。
“谢谢你下水救我。”项海澜再次表达感谢,必须谢,这么多天过来,金熠救人的含金量一直在上升。
“要不要试试看?我觉得肯定合身,不用改。”恢复活力的小项裁缝弯着大眼自卖自夸。
金熠觉得自己今天过于多愁善感了,熨烫平整,剪裁精致,做工也精良的衬衫他有多久没穿了过?
时间长到他已经忘记了。
“不喜欢吗?”项海澜见金熠没反应,开口问道。
“我穿太好,会招麻烦。”小金的声音涩涩的。
“哎,这有啥的,要是有人说闲话,你就告诉他们,这是我送你的谢礼,你却之不恭。”项海澜把金熠的原话又还给了他。
既然小姑娘都这么说了,再拒绝就不好了,金熠没进屋,当着姑侄三人的面,把上衣脱了当场换上项海澜做的新衬衫。反正那天下水救人就脱过一次,坦诚相见过,没什么可害臊的。
倚在项海澜大腿边的小爱民,摸了摸自己的“啤酒肚”仰着脑袋对姑姑道:“他的腰还没有我的粗。”
把项海澜逗笑了,小孩观察还挺细致的。
金熠是标准的倒三角身材,太平洋宽肩,虽然瘦,但是肩膀和胸部却很厚实,不是难看的排骨队长,还有腹肌呢,上身的肌肉在腰身处收得紧紧的,窄窄一条,看着确实跟小侄子的肚子一般粗。
这么好的身材跟他热爱爬山和运动量大有关,但比例如此完美也是万里挑一,这样的身材穿起衬衫格外好看。
换上新衣服的金熠身上那种若有似无的颓丧少了一分,正气多了一分,二十出头,青春最好时。
他的五官不是北方人那种大开大合,偏南方人的清俊,白衬衫加身,面如冠玉就更加具象化了。
总之衣服很合身,人超帅。
项海澜指了指房门,“外间有镜子,你去照照。”
金熠依言进了屋子,他照镜子快,很快就出来了,虽然没开口,和煦的表情证明本人很满意。
打过几次交道,项海澜已经能从他嘴角的弧度,分辨出他的心情好坏,比如这会儿,喜悦指数五颗星。
真够闷骚的。
衣服是新的,洗得发白的蓝色斜纹布裤子就有些不搭了,项海澜允诺,“等遇到合适布料,我再给你做条裤子。”
金熠轻轻嗯了一声,从裤兜里掏出牛皮纸包的人参,递给项海澜,“随便挖的,给你补身体。”
项海澜打开纸包看到根须十分完整的人参,无语道:“品相这么好的人参你再给我随便挖十棵来。”
闷骚小金勾了勾唇,还是不说话。
项海澜没跟他客气,“那我就收下了哈,确实得补补。”
交换完礼物,她急着确认一件事,赶金熠走,“最近身体不舒服,没做饭,等我好了,再给你烙饼。”
锯嘴葫芦很听话,立即走人。出了项家后院,珍惜地把新衬衫脱下来,又换上来时穿的旧衣服。
昨天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野猪窝,今天要去看看野猪回没回来。
跟来时不一样,金熠上山的脚步比往常要轻快许多,遇到两只长着好看的绿色羽毛的斑鸠在林子里相互追逐,小金停下脚步,在树下观察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