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胜利开口说道:“科长,事情是这样的:
先说那个后院的老太太,她根本不是什么烈属,她丈夫是民国时期的官员,只是当时换政府换的太频繁了,如今已查不到太多的资料,但那个95号院确实就是他的私宅。
后来突然之间整个宅子就剩下这个聋老太太了,八成是逃了,这个老太太因为没有生养,才成了被牺牲的那个,但这座宅子也归了她。
后来她为了生活就把宅子给卖了,除了自己住的后院正房和傻柱家的房子,其余都卖给了娄半城,也就成了轧钢厂的家属院。
傻柱的母亲曾是聋老太太身边的丫头,后来嫁给了何大清,何家是有房契的,是私产,如今这房子还在何大清的名下。
聋老太太的五保户经办人是咱们杨厂长,时间是50年,那时杨厂长在军管会工作,负责户口登记普查,至于他俩的关系,这个目前没有查到。
他们院里几乎都认为这老太太是烈属,还给咱们送过鞋,就是旁边的院子也有这么认为的,但这个老太太自己从没说过,也没有主动承认过,呵!
再说这何大清,他是在51年过完年突然离开的四九城,去了保城定居。来咱们厂做食堂主任是在45年,据说何大清当初来轧钢厂时,还是娄半城亲自去请的。
我问过当时的一些老员工,他们有的人说何大清把工位留给了傻柱,让他接班,可傻柱是两年后才来上班的,而且还是学徒工,
据傻柱自己说是因为年纪小,不够18岁,这不扯淡嘛,当时可没有这个政策,16岁已经算是成年了,征兵都没这政策。
事情的真相恐怕只有何大清和已经退休的吴主任知道了,吴主任就是当时的后勤主任。
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何大清是51年2月份离开的四九城,但从3月份开始,就给傻柱寄钱了,开始是5块,当时还是旧币,5月份开始涨到了10块,过年的时候,会多寄10块,
从56年开始,每个月寄15块,过年还是会多寄10块,但这些钱的签收人都是易中海,我算了一下,到目前为止有1400块了,嗯,够吃花生米了。
我曾侧面打听过,傻柱好像并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
“嗯?傻柱不知道?这么说易中海没给他?”李英豪打断了赵胜利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