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何雨柱终于松开了雯姐的小手,扭头问陈嫁英,“陈姐,关于合同方面你和叶小姐谈过了吗?”
(叫姐只是称呼,在香江比较流行。)
“已经谈过了。”陈嫁英忙回答道。
别看何雨柱平时很温和,但严肃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带点上位者的气息。
这很正常,你也不看看他平时都接触的什么人,不是首长就是部长,市长级别的他都不爱搭理,所以长时间的耳闻目濡下,多多少少也能沾点王霸之气,这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那行,别的我就不多说了,我们猛士的宗旨就是一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所以叶小姐赶紧把合同签了吧。”
“……”
尽管雯姐还有诸多疑问,可她目前没有别的选择,所以最终她还是把合同签了。
合同一共有两份,一份是唱片约,另一份是经纪约,唱片约为期五年,五年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解约,否则就要支付一大笔违约金。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雯姐现在还是个新人,公司培养她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假如她突然撂挑子了,公司的损失谁来付呢?
所以行业里就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新人签约不得低于五年。
(华仔就是因为这个跟TVB闹翻的。)
经纪约就不用多说了,成名之后的商业演出、影视制作方面等等,公司都会按比例抽成,这也是行业里的潜规则,只不过何雨柱把这种规则形成了文字,把账都算到台面上,该你拿的一分也少不了,不该你拿的多一分也不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香江娱乐圈太乱太复杂了,没有一条明文加以约束的话,以后还怎么管理艺人啊。
不过何雨柱也很开明,他并不想和大多数娱乐公司一样,把艺人压榨的一点血丝儿也没有,都成人干了,谁特么还给你干活呢,所以他把抽成比例限制在百分之七十五以内,剩下的都归艺人所有。
等雯姐签完合同后,何雨柱就带她来到了练习室,“那什么,叶小姐,有些事我要提前和你交代一下……”
“沈先生,您说……”
雯姐拿着乐谱和录制好的小样已经就爱不释手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这些,虽然她也曾发行过专辑,但那是在“贵人”的帮助下,人家制作公司根本没把她当回事,随便搞一搞就把她给打发了。
其实她也很想追求艺术的。
“目前我们已经做好了三首歌的编曲,下一步就会开始录音,所以我希望你能尽快的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你的进度直接关系到专辑的制作进程……
另外你要多听一些迪斯科,因为迪斯科和一般歌曲的风格不一样,尽快熟悉里面的节奏和动律,还有就是你的形象问题,这张专辑的定位是动感舞曲,所以你还要做一些形象调整,比如发型、服装……”
何雨柱不停的说,雯姐不停的点头,就像个小学生一样,她太希望成功了。
形象问题可以交给陈嫁英负责,她现在已经是雯姐的经纪人了,何雨柱只管录音就好,所以很快他又忙碌起来,不忙不行啊,他也是个半调子,虽然脑子里有谱,但要想变现也是很费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