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被林月这一手折服,不论是早上的香脆肉排,还是做红烧肉时焯水,加热水煮的小细节,都让李小莲对林月刮目相看。
林月细细说了该如何做红烧肉,有哪些细节要注意。
李小莲连连点头,“难怪你能做出凉粉,就你对吃食的研究,我看开个酒楼都够了!”
酒楼。林月想到原主本是京城天香阁酒楼的独女,本该继承酒楼的,却被叔父坑害到偏僻乡村。
她以后一定会帮原主将天香阁夺回来。
但现在,她看了看正在起的房子,一切都欣欣向荣。她还是先积攒实力,开好茶摊吧。
作工们满是动力,到中午时挖出的地基远比计划的多一小半。
顾二贵用脖子上的汗巾擦了擦汗,“先吃饭吧!等会再干!”
“好勒!”王智把锄头一扔,拿汗巾猛擦头。将布巾一拧,哗啦啦流水。
“这天真热!”王大海哼哧哼哧地将挖出的土抬到别处,“累的我都没胃口了。”
“爹,那你少吃点”,王钱拿来竹筒,猛灌一口水,“我吃得下,得多吃点肉。”
“吃吃吃!你饿死鬼投胎的啊!”
九人走到王大江家里,林月连忙将茶水倒上,“快点,先喝口水。”
林月特意在这茶水中放了不少冰块。
王大海作为年龄最大的,先喝了一口,透心凉。咕噜咕噜,全干完了,他摸脑门的汗一甩,大喊道,“爽!”
王大江举起大拇指,“真过瘾!”
待他们坐下后,林月赶忙将碗放在他们面前。这个叫海碗,每个碗都比脸还大。
古代因为没有多少油,吃再多的饭都很容易饿,所以饭量大,通常用海碗来装。
但林月端上的碗中,盛着压的实实满满的白饭。白饭上放着实实在在的七八块红烧肉,堆得要漫出碗中。
五花肉旁边是茄子豆角、肉沫腌菜加一个煎鸡蛋,还放了一勺香辣牛肉酱。
所有人看到碗中的饭菜时,眼睛都直了。话也不说了,也不觉得累了,只有口水不停地往下咽。
“不够加菜哈,还有红烧肉呢”,林月热情地招呼。
众人只来得及点头,连话都顾不上,低头猛吃。
王智往下翻了翻白饭,发现翻了好久的菜,才能翻到饭。这说明这菜给的特多特实在。
且白饭上浇了一勺红烧肉汁,褐色的肉汁包裹着米饭,特别下饭,更别提泛着细碎的油光。
爽!
从来没有吃的这么爽!
王智一咬红烧肉,扎实的肉弹牙,里面的肥肉更是软糯香甜。他的胃从来没感觉这么舒服过!
连他平时特别喜欢偷奸耍滑的人,也在之后作工时用尽全力。
他终于明白平时说书时听到的那段话的情感,某飘零半生,只恨未逢明主,公若不弃,某愿拜为义父!
然后他看了看林月,感觉她年纪比自己还小。那还是算了,拼命干活吧!
待王智下午回家,还没休息一会,他发小就找过来。
他出去后,发现发小身后跟着一大帮人。
他皱紧眉头,“干嘛呢?一大帮人打算去做贼?”
发小李狗子也参与了今天的赌博,他满眼期待,催促道,“怎么样?你今天吃的怎么样?有多少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