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看着洒在地上的白饭也不生气,伸手把碗收走了,道:“你还以为你爹会来找你吗?”
说完了再也不搭理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好像透明到要消失了一般,一双眼睛也黯淡无光,好像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大汉心里一惊,这可是这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什么闪失!连忙把洛书拉过去翻来覆去地看,怎么也没看出来毛病,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级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道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尴尬。
洛书本就是习武之人,虽然抗饿能力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胃。
胃:怪我咯?
大汉看着好像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难得地犹豫了。虽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好像再饿就撑不住了,要是死在他手里,十有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哪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够。米应该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里面还夹杂着小石子和没有脱干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厚实,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