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原身就将林晚婉当做自己的心中唯一的光,因为原身的风评并不好,连带着林晚婉也被别人骂了很多恶毒的话,林晚婉却并不在意,仍旧关心着宋钟,她的性格就是这样的。
她的这份关心,被前身误认为是喜欢,于是也就发生了向林晚婉告白的尴尬事。
一想到原身之前的破事,宋钟尴尬地低着头,脚趾快要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那……那……”林晚婉长着一张精致的娃娃脸,论五官也是上佳,而且声音软糯糯,十分甜美,也怪不得前身被其迷着神魂颠倒。
“我们以后还能够再做好朋友吗……”林晚婉低着头,但是却不见脚尖,实乃绝色。
宋钟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随后移回目光,点了点头“可以。”
听到宋钟这话,林晚婉这才松了口气,连忙抚着胸膛。
“过几天就是百日誓师了,你记得要来呀。”林晚婉这样说道,脸上带着甜美的笑。
“嗯。”
宋钟点头,但待会就准备给班主任请假,什么动员大会,谁爱去谁去,不就是为了灌毒鸡汤吗,从小到大,鸡汤喝着还少吗?
搞这些形式主义,还不如每个人端上一碗热乎乎的鸡汤实在。
“那太好了!”林晚婉十分欣喜,就要离开之时,突然来了一句。
“宋钟同学,你最近的变化好大,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嗯嗯。”
“今天也不去上学吗?”
“身体不舒服。”
“那好吧……”
林晚婉和宋钟告别,和一旁的几位女生有说有笑地交谈起来,但几人目光却时不时地偷偷看向宋钟。
宋钟平静地看着这一幕,直到几人消失在走廊尽头,都不曾见林晚婉回头看自己一眼,宋钟摇了摇头,为前身感到可悲。
前身是一个自卑,生活在阴暗处的人,而林晚婉光芒万丈,宛若太阳般璀璨耀眼,两人本没有任何交集,但是就是因为那一天,她对他的嘘寒问暖,让他错认为林晚婉喜欢自己。
如果是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想要与他靠近,与他接触,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藏不住的,这样看来,林晚婉并没有那种情愫。
如果是前身的话,估计会错认为她对自己有好感,喜欢自己,会产生这样的错觉也是能够理解的。
因为前身一直都是一个孤独的人。
当一个孤独的灵魂遇到任何来自外界的温暖,就会下意识地将其认为自己生命中唯一的光,随后便拼尽全力地去挽留它。
但殊不知,自己认定为生命中的唯一,却是人家的本性之举,将他人善意的关心当做唯一和特殊,并为其神魂颠倒,迷失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中,进而丧失自我。
愚不可及,但也是孤独者,却又不甘孤独之人的常态,真正能够享受孤独的只有九天上的雄鹰和草原上的孤狼,但这样的人却又少之又少。
宋钟摇了摇头,神色鄙夷,他推门回到屋内。
可悲可叹,一个渴望关注的可怜人罢了。
突然想起了林晚婉临走前说的百日誓师。
“百日誓师?哼!愚蠢的洗脑仪式罢了”宋钟不屑。
几天后的动员大会,二逼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