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看看?”沈昱朝开口问道,实在是香得有点坐不住了。
叶星回立刻点头,站了起来,他也想看看林满做了什么。
越靠近灶房,香味越是明显。
三个人堵在灶房门口,光线都暗了一点,林满明显感觉到了,回头笑道:“怎么都过来了?”
“你做的菜太香了。”叶星回回道。
沈昱朝也在旁边问:“这是做的什么?”
兔肉还焖在锅里,盖着锅盖,他们什么也看不见。
“跟猎户买的野兔肉。”林满解释了一下,又说:“快好了,马上就能上桌。”
趁着炖肉的时间,他还拌了个拍黄瓜,等兔肉煮好,再炒两个小菜就够了。
说着,林满就掀开了盖子,一阵热气混着香气飘散开来。
往锅里一瞧,大块的肉混着浓郁的酱汁,油亮诱人,翻炒两下,那股香味更甚,引得人口水直流。
叶星回看他把肉盛到盘子里了,主动进去从柜子里拿出碗筷,又拿出一个大盆,把焖好的饭舀出来,一套动作很是熟练,看得出来是经常做的。
林满看着眼里就弥漫上笑意,多像小两口在自己家里招待朋友啊。
“我先把饭端出去。”叶星回冲他说了一声,已经端着盆往外走了。
“我也来,我也来。”沈昱朝眼见叶星回上手了,也不见外,进了灶房也要帮忙。
林满想了想,把拍黄瓜递给他了。
看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估计是没端过盘子的,拍黄瓜就算摔了,也不至于烫到。
沈昱朝在家时,别说端盘子了,他连碰也没碰过。
所以一看他动手,小厮着急地上前两步,赶紧伸手,“公子,小的来吧。”
“不用。”沈昱朝避了一下,“你去后头端别的。”
说完乐呵地端着往外走,还觉得挺新奇有趣的。
不一会儿,桌上就摆满了菜,干煸兔肉,麻辣兔肉,豆角炒鸡蛋,拍黄瓜,清炒鸡毛菜,主食是白米饭。
林满一坐下,三双眼睛齐齐看着他,都还没动筷子,他笑了一下,说了几句场面话,“沈兄请,粗茶淡饭,招待不周。”
沈昱朝摆摆手,什么粗茶淡饭啊,他早就想尝尝了。
夹了一筷子干煸兔肉,刚一放入口中,嚼了两下,眼里就浮上欣喜。
肉质焦嫩,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香,甚至越嚼越香,口感丰富。
他在家时,好吃的吃过很多,但大家族讲究精致清淡,吃多了多少觉得有点寡淡,很少尝到这种直击味蕾的霸道滋味。
忍不住又尝了尝其他的,麻辣兔肉对他来说有点辣了,刚吃完一块,又马上吃了一大口米饭压下去,但是回过味来,又有种特别舒爽畅快的感觉。
鸡蛋和青菜虽然比较普通,也是好吃的,拍黄瓜吃过不少,但没有这盘的滋味好。
“好吃!”沈昱朝对林满竖了个大拇指,夸道:“林兄手艺真好。”
好到超出了他的预想,这样的大厨竟然藏在一个普通的村子里。
小厮玉管从小跟着他,是吃过不少好东西的,今日也是开了眼,赞同地猛点头,吃得停不下来。
林满笑笑,招呼他们多吃点。
一时桌上只有咀嚼声,都没人说话了。
林满的注意力其实一直在小秀才身上,那份麻辣兔肉可是特意给他做的。